“还有三年,功臣集团就会来迎我回长安登基。

在此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

就按照历史走向走。

代国不必强大,我也不必强大。

三年后,我再施展拳脚。”

刘恒看到自己孙子那么疑惑,还非得帮自己充钱,便稍稍解释。

沈大勇不擦花瓶了。

只觉得不愧是初代太宗。

够谨慎,够通达,够沉得住气。

吕后几乎杀光了刘邦的所有儿子,就是不对他动手。

甚至没想过对他动手。

这何尝不是他自保能力强?

在代国那些年,他除了种地、挨匈奴揍,啥也没干。

就那么透明地存在着。

才让野心勃勃的功臣集团觉得他是个合格的傀儡,才会放弃齐王,拥立他为帝。

他但凡表现出一点实力,不会让功臣集团放心。

所以他不作为,就是最好的作为。

沈大勇能理解刘恒,刘彻何尝不是?

如今,最喜欢玩“刘邦的儿子消消乐”的吕雉还没死,功臣集团利欲熏心,虎视眈眈。

刘恒在代国确实得谨小慎微。

反正功臣集团觉得他好控制,把他拥立为帝,也就三年之后发生了。

就等三年,不着急。

刘彻也不坚持帮刘恒充钱了。

“那大父,您每天接送大人和叔父,在幼儿园的吃喝用度,我负责啊。”

“好孩子这点我还是负担得起的。你有还在准备反击匈奴,不必为我花这些钱。”

刘恒拍拍刘彻的肩膀。

刘彻笑得跟个孩子一样。

或者说,在自己爷爷面前,谁还不是个孩子了?

他还自夸起来了。

“大父,我还真不需要像历史上那样横征暴敛去苦了百姓了啊。

大父,我现在在大汉搞了大棚种菜。

我还从沈老师这里买了矿藏地图,挖了不少铁矿,制作了无数精良装备。

我还买了马匹用的兽药……”

刘彻还真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