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与水争地

总之就是,用水之术,不越五法。

“用水之术,不越五法…好!”朱高炽微微点头。

饶是他不怎么熟悉水利,但听到朱瞻基简单描述的五法,也是觉得说到了根子上。

用水五法,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却将水利清晰的分为了五类。

只要能分类,就有法可循。

用《农政全书》的原话就是:不在源,即在委,源恒流,委恒汤者,故无骤溢骤于之患。

总之不可能脱离五大类,除非在沙漠,但即便是沙漠,也是能够打井的。

比如后世的新疆戈壁沙漠,被流放的林则徐便在当地,成功倒腾出了一种能够减少水分蒸发的坎儿井,也叫“林公井”。

靠着这口水井,新疆总算能够种地了,能种地就意味着可以开发。

而往后的清朝同样贯彻了这一点,基本上但凡能有记录的“清官”,他的政绩肯定逃不开在地方兴修水利。

朱瞻基忽然间说道:“对了父皇,还有件事,林先生提到要兴水利、治河务,那么围湖垦殖就不能再如此乱来。”

朱高炽闻言眼皮一跳,说道:“围湖垦殖可增加民间粮产耕地,怎么就算是乱来?”

朱高炽不能理解也很正常。

因为围湖垦殖最早可以追溯到两晋南北朝,从这时开始,王朝统治阶级为了增加耕地粮产,就一直在主动推动民间对大湖水系展开围湖造田。

取得的效果也不错。

唐宋时期的“八百里洞庭”,到了两宋就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等到了明清,湖广开始完全取代苏杭,成为全国新的产粮重地,围湖垦殖更是到达近乎疯狂的地步。

螨清康熙年间,为了围湖垦殖的巨大利益,清廷大力鼓动民间开发垸田,官府更是拨银六万两作为开垦钱粮,又免除部分新增垸田的赋税。

史料对这一段的记载:康熙年间,但凡是人力能够达到的地势稍高之地,都会被围筑成田,大有“与水争地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