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地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在明朝前者的统治者对地方官在田野方面的政绩都比较重视,所以将其作为考核官员的一个主要标准。

户口关系到一个国家所能控制的人口数,也能在客观上掌握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

但是由于地方豪强控制了大量的人口,导致了国家实际控制的人口数不断下降,影响了税收。

因此,天子也很重视国家对人口数的掌控,不断地督促地方官员对当地的编户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到朝廷中央,这地方官员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

赋役关系到国家的收入,地方能否稳定的关键所在,所以它地方官员职责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

讼狱是司法方面的主要表现,涉及到官员能否公正的执行国家的律令,对百姓的诉讼请求能否公正的处理好,考察官员实际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

历史上,明代地方上的提刑按察司负责地方的主要讼狱事宜,每年决断多少棘手的大案,便成了考核地方官员的一个标准。

而盗贼其实指的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盗贼,指的是地方上的农民造反起义,只不过为了好听,又或者说是为了污蔑,所以才将地方上的农民造反起义给说成是盗贼。

因此也要求地方官员对所辖地域内的农民起义必须及早发现,并且予以镇压。

这六事是地方官员在期任内必须集中精力做好的,但有许多官员却只将注意力放在了赋役、刑狱等方面,其余则多数敷衍塞责。

而根据地方官员的职责,现在大明地方官员考核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须知文册》,也就是对地方官考满以及入京朝觐时,预先整理好的事迹功业文册,记功文簿等相关的文件,官员自己携带这些文件来到京城,作为考核的凭证。

但是《须知文册》颁行以后并没有立即发挥作用,因为地方官员并没有按照册内规定行事,所以出现的结果是‘所用布政司、府州县、按察司官,多系民间超取秀才、人才、孝廉,各人受任到职之后,略不以《到任须知》为重,公事不谋,体统不行’。

二是‘考语访单’也就是主管考核的官员对于每一位接受考核的官员所做出的个人鉴定,考语必须与《须知文册》上官员的实际政绩相结合。

考语规定,在官员考满时,先由其本管上司为其开定考语,而后逐级进行上报。

京官在六年一次的京察时,在京的各衙门堂上官也要为其属官去开定考语,地方官的朝觐考察,考语则由司、按二司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