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对“前夫哥”表示同情

打开详细看了一下,是几份资金申请记录。

几笔资金加起来已经超过了百万,全都汇到同一个国外账户中。

申请人的名字我不熟悉,但是经办人却是陈锦安。

而且耐人寻味的是,这几份资金使用申请虽然到了林晴雅那里,但是最终审批用的是林晴雅的办公电脑以及电子签章。

我接着排查了一下申请人,是子公司刚入职没多久的一个小职员。

子公司的总经理正是陈锦安。

这么看来,这几笔资金的使用途径就很有问题了。

联系在国外的朋友帮忙,我没有停下来,紧跟着就着手查询那个收款的国外账户。

猫腻果然在这里面。

国外账户的户主是一个叫Jack的人,通过调用账户权限看到户主本人的照片,正是陈锦安本人。

没想到他倒是还有这个胆量,在林晴雅的眼皮底下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