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第 14 章

烧烤摊刚刚营业,但店里已经坐了不少人。

苏慕斯熟门熟路地进去挑了个常用的位置就坐下,转头看曲朝越还在慢吞吞地走进来,招呼他:“快过来坐。”

曲朝越走进来,环顾四周,墙壁油腻,桌面有划痕,有残留已经干涸的污点,板凳是木柴做的,颜色较深看不出什么。他下意识皱了皱眉,感到不适。

杨志委婉道:“这……人这么多也不知道要等多久,要不换一家?”

苏慕斯并没有听出杨志的真实用意,她已经在看菜单了:“没事,这家老板动作很快的,我来过很多次了,不会等很久的,最多十几分钟。”

杨志还想说什么,曲朝越瞥了他一眼,暗含警告,他就不说了,默默抽出纸巾将桌椅擦了三遍。

苏慕斯愣愣地看着,后知后觉;“你是不是没来过这种地方,不习惯?”

“没事。”曲朝越面色如常地坐下,“想吃什么,点吧。”

“好,你有什么忌口吗?”

杨志正想把曲总的忌口清单念出来,曲朝越:“我都行。”杨志讪讪闭嘴。

那就好,苏慕斯放心地把自己爱吃的都点了双份。

很快,店家端上了两大盘烤串。

苏慕斯捏着塑料瓶酱料,撒上芝麻和孜然,拿起一根羊肉串,想了想又抽出纸巾包在竹签上,递给他:“这家的羊肉串特别香,羊膻味也不重,你试试。”

苏慕斯又自己拿了一根,大快朵颐起来。抬眼,看到曲朝越拿着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动作优雅。

呃,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鲁呢。

“嘻嘻,你吃这么慢,一会烤串都被我吃光了!”

白炽灯的光映在她眼里,瞳孔亮晶晶的。嘴唇沾了油光,显得更加粉嘟嘟,嘴角沾了芝麻粒,她没察觉。

鬼使神差地,曲朝越伸出手,揩去她嘴边的小芝麻。

这个动作一出,在座三人不约而同地怔住。

苏慕斯率先回过神来,只当是他爱干净,眼里揉不得沙子。之后她尽量斯文些,不再沾得满嘴都是。

一顿烧烤下来,基本都被苏慕斯吃了,曲朝越只意思意思吃了两串。

那时她才发觉,曲朝越是真的不习惯来这种地方。

那天晚上曲朝越没有久留,吃完那顿就送她回了学校,他还要赶回华盛顿,第二天早上还有会议要开。

那也是唯一一次在国外的碰面,后来苏慕斯再也没见到过他。

渐渐地,苏慕斯就把这次碰面淡忘了。但潜意识里会记得曲朝越爱干净,不习惯这种路边小摊的环境。

“那时候你很喜欢吃这些。”曲朝越的声音,把苏慕斯从回忆拉回现实。

苏慕斯笑了笑:“现在不吃了。”

曲朝越看她:“口味变了?”

她摇头,指了指嗓子:“当了歌手,忌吃辛辣。从此我和烧烤无缘了。”

“你呢,你怎么会想吃烧烤呢,我记得当时你很抗拒的。”

“看出来了?我以为我掩饰得很好。”

苏慕斯莞尔:“你才吃了两串耶,我没见过哪个男生胃口那么小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不习惯,不爱吃。怎么,你现在口味也变了?”

曲朝越没有正面回答她:“人总会变的。”

“你说得对。”苏慕斯目视远方,“时过境迁,就算是同样的人,和当时的心境也不同了。”

两年前还比较天真,心里还有只小鹿在乱撞。

如今小鹿老了,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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