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讶然地抬头望去,因为天热,他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粗布裤子。
可能是刚刚忙完,身上很多地方都是土,磨损的有些薄的背心也被汗水浸得近乎透明了。即使隔着老远,也能隐隐约约看到他结实挺阔的胸肌。
沈秋连忙移开视线看向地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不会杀鸡,想找人帮忙,又不知道该找谁。”
陆霆华好笑地勾勾唇角,眼底泄出一丝自己没有察觉到的温柔,“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帮你杀?”
沈秋没想到陆霆华会主动开口帮她,惊喜地抬头看向他,忙不迭地点头,生怕下一秒他会反悔。
陆霆华本就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杀个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他手脚麻利地用刀在鸡脖子上一划,鸡扑腾几下,就不动了。
沈秋见状,赶紧拿出一个洋瓷盆接住鸡血,又撒了一把盐,很快鸡血就凝固了。
这个时代缺吃少穿的,鸡血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她准备一会儿用鸡血做个简易版的毛血旺,又好吃又下饭。
有了陆霆华帮忙,沈秋轻松许多,看面团发酵好了,便将面团揉好排气,分成大小均等的剂子,巧手轻轻一揉,一个胖乎乎的二合面馒头就出来了。
陆霆华蹲在不远处的地上,给鸡褪毛,手上动作不停,但眼角余光却忍不住落在沈秋身上。
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绿色碎花束腰连衣裙,这种颜色是很挑人的,他之前见镇上有女人穿过,显得虎背熊腰的,本来就黑的脸显得更黑了。
但是沈秋不同,束腰的款式让她身材更显娇俏柔美,那不盈一握的腰肢,估计自己一个手掌就能握住。淡绿色显得她的肤色更加娇嫩,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就他这样的糙手,估计轻轻一碰,就是一条红痕。
也是怪了,自己怎么之前没发现这女人长得这么勾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