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毫无重叠之处

第一,札沼线上身穿小丑服的瘦小男人自杀,而且尸体消失。如果把尸体消失视为独立事件,则离奇事件就有六桩,但是两者是在极短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可以视为同一事件。

第二桩事件是列车的出轨。这个不明原因的出轨才真是奇妙诡异。意外事故发生后,警方判断在铁轨上放置石块之类的可能性极小,而且,若是在铁轨上动了这类手脚,最先出轨的应该是最前方的车头。

第三桩是卧轨的尸体在列车出轨前站起来走路。这简直就是怪谈!

第四桩则是卧轨自杀事故,发生于现在的新十津川车站附近。

第五桩则是另一条铁道路线——函馆本线——上的列车洗手间里发生的暴力组织分子荒正公一被枪杀的事件。这桩事件和札沼线列车上发生的事件不同,没有正式的文件记录,更没有证人的证言,目前知道的只有结果。也许这桩事件并不亚于札沼线的事件,同样伴随着令人不解的现象!

昭和三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北海道发生的这五桩事件也许可称为灵异现象,它们应该算做一个组合谜团。然而,这个谜团太棘手了,光从三十二年都没人能解开这点而言,即可明白其困难程度非同一般。

等一下!加贺突然想到,自己一直认为这些事件乃是在两条并行的铁道路线上同时发生,但是,真的是那样吗?如果试着将这五桩事件依发生的时间顺序整理,会是何种情形?假定有的事件的发生时间完全重叠,的确可以视为在不同场所发生的不同事件,但……

加贺拿出记事本,首先写出五桩事件各自发生的时刻。第一桩是札沼线列车上的小丑自杀事件。依杉浦邦人的文章,时间是六四五列车离开石狩追分后不久,而依当时的列车时刻表,六四五列车是二十时十八分自石狩追分开出,自杀事件应发生于二十时十九分或二十分左右。积雪可能导致列车行车稍有延误,那么假设为二十时二十分应该是最准确的。

接下来是列车的出轨,这与卧轨自杀的尸体站起来行走约莫是相同的时刻——先是尸体站起,紧接着列车发生出轨。依杉浦的文章,事件发生在碧水和北龙之间,而依列车时刻表,从碧水开出的时间是二十时三十六分,到达北龙则为二十时四十一分。因为是在两者之间,推定时间为二十时三十九分至四十分最为恰当。那么,尸体步行是二十时三十九分,列车出轨为二十时四十分,不会相差太多。

然后是卧轨自杀。依记录,这是发生于列车离开新十津川车站后不久。列车从新十津川车站开出的时间是十九时五十二分,如此一来,事件应是发生于十九时五十三分左右。

札沼线方面大略如上,而函馆本线的第十一班次列车呢?

荒正公一的尸体随第十一班次列车抵达旭川时,依尸体体温等状况推测,推定死亡时间是大约两个小时前,也就是列车行经奈井江、丰沼一带。从时间上来说,是十八时十五分至二十二分之间,也就是十八时二十分左右。

加贺将五桩事件的发生时间写在记事本上,却发现毫无重叠之处。也就是说,这一连串的事件宛如一条河流般,顺畅地往前推行,一桩结束后,下一桩发生,最先发生的则是函馆本线上荒正公一被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