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这个地方很不错吧?”一个大嗓门的男子出声。
看过去,是一个国字脸的男子,满脸粉刺,好似中年人模样,但实际年龄是多少就不好判断了,有些人才十七八岁就四十多岁的模样了。现在这个也不知道几岁。
“这地方,还叫‘很不错’?”那男子旁边是一个穿着迷彩服的女子,衣裤都显得很宽大,腰围粗,估计里面加穿了防弹衣之类的东西。
“这里当然‘很不错’了,我就觉得这里很好。”那男子道。
“什么地方好了?我可看不出来。”
“因为这里人渣多啊。你看,小偷的多,当街抢劫的多,直接绑人当奴隶的,逼良为娼的,还有易子而食的,那几个流民……盯着快饿死的其它人,眼睛都快冒绿光了,简直像是狼看到了羊,就等着别人死了。这些家伙,一个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不能理解,你所说的好,就是因为这里人渣多?”
“对啊,这里还不禁止杀人,而且还禁止用枪,那是谁的拳头大就就厉害。再加上人渣特别多,所以在这里,我们就可以放心地随便杀人了,完全不怕会有什么心理负担和内疚感,多好啊。像我们这样喜欢杀人又还有残存正义感道德感的善良人,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啊。看谁不顺眼,一斧子劈过去,砍完了事……”
叶阳在旁边都听得一阵无语。
这什么奇葩思维?又是个神经不正常的家伙……
“等等,这里大部份发都是人渣,杀了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这是好事啊。”叶阳眼睛渐渐亮了起来,身上露出一股杀气。
既然都是人渣,那么,就算不小心全部都杀掉,也无妨。
最起码,那些带刀佩枪的,什么八爷九爷之类的,根本不用二话统统砍掉就行了。
“先把这个幸存者营地里面那些看起来孔武有力的家伙,灭掉个七七八八,再把剩下的人汇集起来,让这些来自不同势力的人立个投名状,再略施权谋手段,用诡计让他们相互顾忌提防,相互制衡,就能形成一个新的组织。
“别人能用武力逼迫一群人成为手下,临时听,我为什么不可以?之前正发愁不知怎么对付再兴社,有这么一批人……少说也能增加点力量了。最起码,让他们打听一下再兴社的情报,搜集一下周边环境变异巨型野兽的情报,都比我单独一人行事要好得多。
“至于他们不听话?直接杀掉就是。”
叶阳仿佛想通了,一下子心情豁然开朗。
“先想办法凑齐十二副骷髅,全副武装,再准备一些可以随时召唤骷髅的尸体,就可以在车上一直呆着,等到晚上……嗯,到时侯也不用特别选择目标,看哪个不顺眼就干掉哪个就行了。”
叶阳心底戾气被这营地的恶劣环境激发,有一种杀杀杀的冲动,此时如此一想,顿觉念头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