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呛人的尘土中,陆瑾的身形挺拔高大,仿佛从天而降的神,带着尊贵又强大的气场。
林晚看着他,心里有一丝丝的感动。
陆瑾他……真的挺好。
“陆总,”林晚笑着看向他,“我请你吃饭吧?”
林晚觉得,既然他想忘记先生,那不如尝试着跟陆瑾接触一下试试看,如果不行,她会及时止损,如果可行,总比当小三好。
“想吃什么?”陆瑾走到她身边。
“你想吃什么?”林晚问。
“面。”
以陆瑾接受的礼仪来说,他不可能喜欢吃面,因为不文雅,但是,林晚喜欢,所以,陆瑾应该还是在为她考虑。
“好啊,走,我请你!”
陆瑾将自己的车停在了路边,然后开着林晚的车去市区。
庆城虽然跟北城挨着,但是发展远不如北城,这里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大部分有理想有报复的年轻人都去了北城找工作,所以,庆城更像是一座养老院。
城市的节奏慢,环境好,比较适合居住。
夜幕降临,这里很少有灯红酒绿的场所,只有满大街坐着吃烤串的人。
林晚和陆瑾去了上一次吃面的店。
这家店的人依旧很多,林晚找了一家靠窗的小小位置,然后看着陆瑾在前面排队买面。
他挺拔的身躯跟周围的小市民明显的不同,他的气质与这里的环境也格格不入,但是,他却排队排得心甘情愿。
莫名地,林晚又想起了先生。
先生这个人也是,明明全身干净得没有任何烟火气息,但他却很喜欢为她做饭,心甘情愿让双手沾满烟火。
林晚想,先生大概也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在喜欢和责任面前,他更看重责任,所以,偶尔放肆一下就好,放肆够了,还是要回归自己的家庭。
而她呢,能做的就是祝福,祝福他和他的家庭。
做人啊,总不能一直那么没有道德,她总不能当一辈子见不得光的小三。
很快,陆瑾将面端了过来。
别人都是一次端一碗,而他一只手一碗,走路的时候,面汤洒在了他的手指上,而他似乎感觉不到烫,擦干净手指的时候,林晚才发现他指尖已经红了。
他从来不喊疼,不说累,很有男人的样子。
“陆总,”林晚看着他低头吃面的样子,“这里不是公司,我还是喊你陆瑾吧?”
陆瑾抬头看着她,眼里带着星星点点的光,“好。”
肉牛面里面有辣椒,有香菜和葱,还有蒜苗切成的碎末,而陆瑾也不挑,没有特别不喜欢吃什么,一副很好养活的样子。
“陆瑾,你也你年纪不小了,有成家的打算吗?”
“咳!”
陆瑾被汤里的辣椒狠狠地呛了一下,让他忍不住地咳嗽,咳嗽到脸颊发红。
林晚去买了两瓶饮料,递给他一瓶,陆瑾喝了很多,才勉强抑制住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