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过,”陆瑾勾唇,“字如其人,好的字,会给人留下好的印象。”

“哦~”林晚看着自己跟狗爬一样的字,默默地将手写的文件压在最下面。

小时候,父亲让她练字,她嫌弃练字太辛苦,书法班就上了三天就哭着再也不去了,然后字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进步,她写得最好的字,大概就是自己的名字,虽然看不出是什么字体,但是至少是工整的……

林晚还没想完,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因为陆瑾在写她的名字,一个是用楷体写的,一个是用行书,不管哪个字体,都非常的漂亮,行笔流畅,遒劲有力。

“你怎么能写这么好?”

他还是人吗?

别的地方出色也就算了,字也写得这么好?

这种东西不好练习吧?

他是活了几辈子才能拥有这么多才艺啊?

“练过。”

短短的两个字,不痛不痒,却遮掩了陆瑾那些年疯狂的思念。

想她的时候,他就像个傻子一样,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不知道写了几百页,大概是因为写得多了,他觉得自己写得最好的字就是她的名字。

刚才,他只是略微有些感慨,所以才忍不住写下了她的名字,并不是有意炫耀的。

林晚以为,他说的练过,指的是练字。

“陆总,练字很枯燥的,你不觉得烦吗?”

林晚从小喜欢画画,虽然一样都是坐着,但是写字的时候,她都要一边哭一边写,因为太无聊了。

“心无旁骛,就不觉得无聊了。”

这回答……太像圣人了。

谁能心无旁骛啊?

林晚嘟嘴,“你任何时候都能心无旁骛?”

陆瑾低头看着她,看着她微微嘟嘴的样子,此刻,他弯腰站着,一只手撑着桌面,半个身子将她罩住,而她坐在地处,所以,从陆瑾的角度往下看,可以轻易通过衣领看到她的里面,甚至看到她胸口的……

血液的流动莫名开始加速。

陆瑾赶紧转移开视线,“也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

“比如呢?”林晚问。

“比如……”陆瑾直起身子,耳尖有些红,“比如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