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
我陆总果然豪爽。
“最后一件衣服,听说是你要穿着上台,陆总亲自做了,”黄大红感叹,“你说他也太不是人了,一个大男人,会经商也就算了,怎么连衣服都会做,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林晚也是无比的惊讶,陆瑾好似一个宝藏,越发掘,他身上不可思议的地方就越多。
黄大红将饭菜加热完,端到了餐桌前。
林晚端起碗低头大口吃着。
“陆总也是可怜,”黄大红故意感叹,“他不是有病吗?一直咳嗽,为了帮你,他吞下了两倍的药,晚上我看他吃了一大把的止咳药,那么大的药量,也不怕把自己吃死了。”
林晚停住了筷子。
她都忘了,他是一个病人。
“苏西,你说,陆总堂堂一个跨国公司董事长,他想要帮你,多雇几个人就行了,用得着自己亲自上阵嘛!他是不是脑子有大病?”
是啊,多雇佣几个人不就好了,陆总应该不在乎多花那几个钱的。
所以,他亲自动手难道是因为……他喜欢?
“红姐,你当过陆总的助理,你发现没发现他有什么怪癖?”林晚一边吃饭一边问。
“她的怪癖多了去了!”黄大红毫不客气地说着,“有一次,他不去上班,跑去河边钓鱼,顶着个大太阳,晒都晒死了,他一边钓,一边放生,整整坐了一天,人都晒黑了,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
“钓了又放生?”
“对啊,你说他图啥,就为了图给鱼儿们上一课?还是专门为了撕叉鱼儿的嘴?”
撕叉鱼儿的嘴?
林晚被黄大红的这句话给逗笑了,她说话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这也让林晚想起了一件事,有段时间,林晚很喜欢吃鱼,就要吃刚钓上来的鱼,起因是她看电视,觉得一边钓鱼一边吃太浪漫了,就非要让自己的父亲去钓鱼。
然而,林木根本就不会钓鱼,所以两个人在湖边坐了一个下午,一条鱼都没有钓到,还被蚊子咬了一身的包,最后,他们父女俩拖着疲惫的身子找了一家烤鱼店狠狠地吃了一顿。
不过,那都是她成年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林晚突然想,既然陆瑾这么喜欢钓鱼,不如等女装展结束以后,送给他一套钓鱼的装备,带着他钓鱼去吧。
“哦,对了,陆总的摄影技术也特别好,”黄大红突然说,“尤其是拍人物,抓拍技术简直一绝,咱也不知道他练这个技术是要去偷拍谁,变态得很。”
林晚想,陆瑾的爱好还挺广的,那女装展就让他来拍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