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林八一刚才所言,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在此基础之上,证据又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两种,第一种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称为物证。
第二种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称为人证。
而门口那位警员即将拿进来的东西,正是能够直接证明林八一有罪的物证,相信这个证据,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抵赖掉的。
刘浩上前将房门缓缓打开,片刻之后,那两个警员就提着一个瓦楞纸箱走进了房间里面。
眼前的瓦楞纸箱,正是我从宋远家找到的那一个,而当初那个瓦楞纸箱里放着的,是包括了那三期杀人杂志在内的所有四十六期白夜杂志。
如我们之前所推断的一般,杀人小说只有可能是真凶制造出来的,毕竟要和犯罪现场的情况高度重合,倘若与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根本不可能撰写出这样的小说。
在听完我的大致阐述之后,其中一个领导若有所思的开口道:“也就是说,这个瓦楞纸箱,只有可能是那个幕后黑手邮寄给宋远的?”
“对!我猜测其目的就是想通过瓦楞纸箱里面的杀人小说,将整起案件嫁祸给宋远,让宋远替自己背锅!”
然而林八一没有想到的是,在医院的火拼中,路远直接把宋远打成了重伤,使得宋远还没来得及拆开那个瓦楞纸箱就已经住进了医院里。
这样一来,也间接导致了林八一的计划破产。
“林八一前辈,我真诚的询问您一次,是否曾经见过或者接触过上述的那三期杀人杂志?”
他瞥了我一眼,想都没想的直接开口道:“没有!我从没看见过,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真的吗?”
“千真万确!难不成,你还能在那些杂志上面找到我的指纹或者是DNA信息?”林八一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说出了这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