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就拿着正品,去伪装高仿,你说他们会不会心动?”陈阳微笑。
“一块表几十万呢,你可真舍得下本。”叶茵感慨地看着他。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如果能钓出黑市幕后的人,咱们还赚了。”陈阳笑着说道。
如果他真的喜欢钱,就不会回来当警察了,在濠江当小白脸,天天被富婆养着,不比现在舒服?
“等等。”叶茵突然拉住了他。
“怎么了?”陈阳不解地看着她。
“你这个样子,不像江湖人。”叶茵打量了他几眼,从包里掏出一个锦盒,递给他。
“本来打算你生日那天送你,既然现在用得上,那就提前送你了。”她美目盈盈地说道。
“什么东西?”陈阳好奇地打开锦盒。
金光耀眼!
盒子里面,赫然躺着一条明晃晃的金项链,还挺粗的。
“你这礼物,可够豪的,怎么想起送我这个?”陈阳表情古怪。
虽然知道叶大小姐不差钱,但这么壕无人性,不像她平时的风格。
“你经常执行卧底任务,孤身在外的,太危险了,有个金项链傍身,关键时刻,可以卖了换钱应急。”叶茵贴心地说道。
为什么江湖人,都喜欢戴大金链子,就这么个道理。
跑路的时候,这就是救命钱!
“谢谢!”陈阳眼神有些复杂。
礼物贵重,情谊更重,他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拯救了世界。
要不这辈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白富美,倒贴他呢?
戴上粗壮的大金链子,陈阳摇身一变,成了江湖大哥。
他当兵的出身,杀过人见过血,身上是不缺杀气的。
雌雄大盗走进杂货店,把打瞌睡的中年老板,吓了一跳。
“二位要点什么?”中年老板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在打量陈阳的同时,陈阳也在打量他。
如果不是郭栋梁指认,他还真看不出来,这个平平无奇的杂货店老板,居然在销赃界还是号人物。
“我们两口子,之前在南方讨生活,后来船翻了,来这边避难,听郭经理说,你这边门路销货?”陈阳大大咧咧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