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灵市(一)

空荡荡的街头,破败的店铺与满地狼藉的烟尘,整座清风镇显得无限凄凉颓败。

仔细看去,虽是光天白日,镇上却无半个人影。

明明几个时辰前,这里还是人流熙攘,买卖吆喝,上千镇民上街置买货物,在此休养生息。

而这些男女老少,在日出后却都通通消失不见了。

陈可音谨慎地打量着四下,别说是人了,连猫狗都未遇上一只,人人都说这清风镇是座妖灵镇。

明明白日里冷清无人,夜半时却又偏是人满为患,喧闹鼎沸声百里可闻。

据说每年因好奇来这儿的人上百千,却很少有人能活着回去。陈可音撅了撅嘴,正想随意寻间客栈歇息,却猛地听见身侧传来轻微响动。

警觉地侧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俊美分明的脸,一个黑衣男子叼着根稻穗,此时正得意地看着她。

“你跟踪我?!”陈可音恼羞成怒道。

男子轻蔑地摇了摇头,顺口吐掉稻穗立起身,快步走至她跟前负手道:“少自作多情,我不过也要来此罢了。”

陈可音气恼地抬腿即走,急速走出几步后一扭头,那黑衣男子却依旧如影随形地跟在身后。

她心下恼火,不由得御起轻功又全力飞奔出几步,不想一回头,那张好看却讨厌的脸竟是依旧半步不离。

“你说你功夫又不行,聪明又不够,我该拿你怎么办是好?”男子故作嫌弃地瞧着陈可音,双眸里却是藏不住的满足得意。

陈可音深吸了口气,终耐下性子问:“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跟我到这里?”

男子皱着眉看着她眼里满是轻蔑:“你还真当自己是回事。”

他眼眸如星,刀削般深刻的脸颊略凹陷,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调侃嘲弄的模样与寻常富家公子无异,可就是这样一个干净少年,却在几年里杀得江湖腥风血雨。

多少人恨不得饮他血,食他肉。

二人目光较量了许久,陈可音终败下阵来,泄气地转身去找寻客栈。

黑衣男子无比自然地紧随着她,二人穿梭在无人的街巷,直到日暮西沉,终寻到间干净的客栈住了进去。

男子全名李煜,仗着一身过硬的功夫游走江湖,向来喜怒随心,兴致来了劫富济贫惩恶扬善。

清风镇的古怪之处,正在于白日无人,而每逢夜晚则买卖不断。

传说凡来此的人,都能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买到在外头价值千金的货品。哪怕豪宅良田,琼脂美玉,甚至是稀世珍品也仅几文钱罢了。

而传闻的可怖之处,却是凡入内的人都无法判断光阴的流逝。

入市后,若是一炷香之内未及时离开,就将永远困在集市,成为万千摊贩中的一人,直到接连拖延得百人误了时辰受困于此,自己才能重返人世。

只可惜来此的凡人大多受不得价廉物美的诱惑,受困集市的越来越多,能够脱险离开的却越来越少,以至于每晚喧闹声闻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