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容的嘴角,不住地抽抽。
她想大声反驳不是不是不是!!
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用脚趾,狠狠地抠鞋底。
“其次呢。”
崔鸣宇又说:“如果你丈夫真是你说的那种男人,当前正在某个套房内,美美享用金发小羊羔。你在就酒精的蛊惑下,就想通过给他也戴帽子的方式,来报复他。恰好我在你身边,刚好被你当作利用工具。当然,我是不会怀疑你现在还是清白之躯的说法。也相信你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一旦得到了我,还真会在随后追随我,生个孩子。”
宋有容咬住了嘴唇。
下巴搁在膝盖上,拿出了一只黑丝脚,在手里揉捏着。
“最后。”
崔鸣宇说:“我曾经在你最危险时,舍命救过你。从我舍命相救的那一刻起,你对我的负面印象,就发生了180度的变化,成为了正面。有道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再加上我生的英俊帅气,风流倜傥更能干,可谓是万千妇女在梦中,才能得到的男人。于是你就想借助今晚的机会,想得到我。”
宋有容——
她见过很多不要脸的。
却从没有见过崔鸣宇这种,自诩英俊帅气,风流倜傥更能干的人!
偏偏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
毕竟崔鸣宇的能干,崔鸣宇的风流,这都是举世公认的。
至于水分颇大的英俊帅气,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他的眉毛很浓,眉尾略略飞斜,为他平添了一丝丝的邪气。
他的眼睛很亮,好像能洞彻人心。
他的鼻子很挺,这证明男人的本钱很可以。
他的嘴唇略薄,才能随时鼓动尖酸刻薄的毒舌。
他浑身散着一股子,书生没有的阳刚之气,甚至狠戾!
能养出这种气息的男人,敢于面对任何的强敌和困难,并心狠手辣。
他的自吹自擂不要脸——
纯粹就是为了掩饰,他擅于挖坑的本性,让人疏于防范。
“宋有容,我说过,我是你永远都得不到的男人。”
崔鸣宇屈指,弹开了烟头。
黑暗中回头,看着宋有容的眼里,全都是不加掩饰的讥讽光泽,在闪烁。
“以后乖乖地听话,好好地干活。三个月后,我分你点成绩。送你风风光光的,返回你的世界中。这,才是你要考虑的。而不是做不切实际的梦,要把我按在地上摩擦。更不是把我的照片贴在马桶上,每天用。呜!”
他刚说到这儿——
脑袋就被居高临下的熊大,给一把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