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枪,是听听苦劝他别来逞能却反遭训斥后,无奈下给他的防身利器。
从来不带枪的崔鸣宇,随手把枪别在腰间后,就把它给忘到了脑后。
要不然——
早在他站在河里时,就拔枪把楼宜台的小脑袋,给叭勾一声的打爆!
还用像是被猎狗追杀的兔子那样,被楼宜台给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听听,我爱你!”
崔鸣宇心中大吼了一嗓子,把手枪放在了腿上,静静看着缓步走过来的楼宜台。
嘴角浮上了“我才是大爷”的狞笑。
他轻轻的打开了手枪保险。
对于玩枪——
这年头的大学生,军训时那绝对是标准的军事化训练。
只要参加过军训的,无论男女,都懂得该怎么用枪。
当然。
崔鸣宇的枪法很烂,只能做到打哪儿、就指哪儿的境界。
但他却觉得,在这么短的距离内,他好像没理由打不中楼宜台。
“你不跑了?”
鞋子同样深陷河中淤泥内的楼宜台,踩着一双被荆棘扎破的脚丫,缓缓的走进了树林内。
树林内的光线很暗。
但终究没有树叶,今晚更是十四的皓月当空照。
最多只需一分钟。
她的双眼瞳孔,就能彻底适应当前的光线,看清楚坐倚在地上的崔鸣宇。
却看不清他的腿上,放着的那把枪!
“不跑了,反正怎么跑,也跑不掉。”
崔鸣宇看着不住的深呼吸,来调解翻涌气血的女人,问:“我最后一次问你,能不能放过我?我上有五旬老娘,下有还没满月的爱女。我妈需要儿子,我女儿需要爸爸,我老婆需要丈夫。”
他说的是实话。
可楼宜台压根不在乎,他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
“不行,你必须死。只因你看到了我亲手杀人的样子。”
楼宜台摇头,言辞恳切:“闭上眼,伸长脖子。这样可方便我一刀,划断你脖子上的大动脉。我保证这种死法,远比一刀刺中你心脏更舒服。”
她嘴上说着,脚下不停。
她当然看得出崔鸣宇已经耗费了所有的力气,绝不会再给他喘息,蓄力反抗的机会!
最多,楼宜台走得很慢,走得很小心。
可再慢,只要不停的走,终究能走到崔鸣宇的两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