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底特律离开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总得来说,收获颇丰。
所有目的全部达到,还有意外之喜。
首先收获一名初具忠心的顶级赛车手,安塞尔,
其次,收获顶级会计兼银行抢劫策划师一名。
没错,道格是一名会计,资深会计,专门替黑帮做账的顶级资深会计,有执业证的那种。
就是因为在当会计时,认识了不少黑帮和黑警,所以他才转行做起了掮客,当然,他善于计算和规划的会计老本行也没有丢下,并将其发扬光大。
他计划的银行抢劫案,几乎没有失手,并且最后的利益分配,让从内线到枪手,利益链条上的每个人都满意,这就很难得了。
要不是上次抢劫案中,一个愣头青干掉了他在警局的合伙人,他也不会这两天计划着要离开底特律。
不过跟他自己仓促之下的逃亡路线来说,显然伯恩提供的选择更有吸引。
在蒙大拿,他完全可以以新的面目出现,没人会找他的茬,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替伯恩管账。
完美。
至于他还有个侄子,那不成问题。
伯恩相信,无论是菲尼克斯还是埃米莉,都不会让这小子长歪。
听说道格这个侄子从小就表现出了对环境的敏锐洞察力,有好几次抢劫前的踩点,都是这个小家伙做的,相当完美。
如果说,安塞尔和道格这两个人还算是普通的话,那么第三个人就是意外了。
这个人的经历有些离奇。
道格拉斯·芒罗,一个有着非常不幸童年但是三观很正的人。
他的父亲是训狗师,操办着一家斗狗场,养活妻子和两个儿子。
也许是血脉传承,天赋秉异,他们这一家人对狗都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和处理手段。
他的父亲和哥哥,能轻易地驯服一条狗,让这条狗发狂,痛苦,去和同类生死相搏。
道格拉斯则不同,他喜欢狗。
每次斗狗赛结束,他都会去照顾那些遍体鳞伤的狗,给它们洗澡、治伤,有时还会向它们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