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接触刘海成的时候,他说过这么一句话。
他说,他为公司服务了大半辈子,现在要离开公司了,今后他只能过养老的生活。
因为到了他这个年纪,不可能再去其他公司担任什么重要职位。
所以他是因为年纪到了这儿,不合适再继续担任总经理一职,不是他自己不想干了。
而董事会也念及他为公司效劳这么多年,于是准备在他卸任的时候,给他发一笔奖金。
而刘海成卸任,就必然会有来顶替他职位的人。
在候选人里面,最有资格顶替他职位的人,就是李如月和王成。
但站在这两个人的角度来看,为了竞争这个职位,不择手段是必然的。
可是,他们会为了这个职位,去害人吗?
跳楼的那两个员工,一个是李如月部门的人,一个是王成部门的人。
李如月部门的人最先跳楼,接着跳楼的是王成部门的人。
但按照正常人的思维,不管是李如月还是王成,他们去害死一个普通的员工,在竞争总经理一职这事儿上,他们两个能得到什么好处?
假设是李如月做的,她都有能力悄无声息地去害死一个人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把王成害死?
毕竟警察都说人是跳楼自杀的,那王成跳楼自杀了,董事会那边还会深入去调查这件事吗,总经理一职直接就可以落在李如月头上。
反之,如果这是王成做的,他同样可以直接害死李如月。
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动机。
尤其是在害人性命这件事上,他必须得有一个很强烈的动机。
但王成和李如月全都没有这种动机。
而且他们现在在竞争总经理一职,生怕自己哪个地方出错,让董事会不满,导致自己和总经理一职失之交臂,他们会在这个时候去节外生枝,莫名其妙害死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