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秀和洛秋就在自己的屋里聊了大半夜,当然聊的全是女人之间的私密话了。洛秋是富家女,对于文秀屋内那里刘澈早期搞出来的手链很感兴趣,特别是一串十八学士的,洛秋认为至少值一万七。
次日清晨,刘澈醒来。
因为是夏天,起床之后也不用换衣服,拿着钥匙就开了于文秀的门。
一进门,三个人全愣住了。刘澈有些意外,于文秀屋内怎么会一个穿的那么清凉的女人,睡衣之下是全真空的。而于文秀发呆则是自己忘记对刘澈说了,这会真正是尴尬,赶紧把洛秋推回卧室。
洛秋呢,在她眼中刘澈这凌乱的发型,加上这身朴素至极的小市民打扮。又能够拿钥匙进到这屋来,只能是一种人。如果是路上,洛秋不会多看一眼,可就因为只可能是一种身份,洛秋心中升起一种厌恶感。
卧室里,洛秋在门没有关上的时候就喊了:“于文秀,你就选了这么一个。”
于文秀没回答,刘澈却在卧室那里敲了敲门:“我出去两天,最晚明天晚上回来。我把你那张卡装身上了,我走了。”
就这么,刘澈就走了。
听到外门关门的声音,洛秋真的不理解了。“于文秀呀于文秀,你的眼光就这样!”
于文秀却笑了:“因为你不懂欣赏,他的好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从我身边把抢走。至于怎么一个好法,就算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我也不能告诉你,怕你惦记上。”
“以我对你的了解,这事情有古怪,太大的古怪了。他叫什么?”
“刘澈!”
“啊……”洛秋记得了,于文秀说过自己暗恋过一个人,从有记忆就开始把这个印在脑袋里了,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就有一种非此人不嫁的态度。而这个人,就叫刘澈。
刘澈根本不知道,或者说此时也没太多的心思去关心那屋里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开车着往乡下去了,他打算去收玉米,就收那种土玉米,非转基因,或者是杂交的。最普通的玉米。</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