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
就在此时,第一个利用还不太浓郁烟雾的,竟然是球球,这孩子一直在二楼与一楼的楼梯口寻找机会下手。
球球同样陷入了矛盾中,他手里匕首只能干掉一个,手枪能干掉八个,一次性消灭不了敌人。
直到,他发现一层碉楼内开始升腾烟雾的时候,马上就意识到我已经进了碉楼,而且大概率就躲在那一堆很显眼的柴火堆后面。
也就在球球意识到我进来的时候,那个憨头憨脑的守卫迈步走向柴火堆,球球害怕我遭到偷袭,这才选择了利用不太浓郁的烟雾现身而出。
但是,球球再快的速度,也比不上我的金刚索。
我解决掉这名守卫的下一刻,球球才来到我身后,于是乎,他惊喜的唤了一声。
我被这唤声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抬起枪,来了个急速转身,当我看清是球球的时候,紧张的情绪这才宣泄出来:
“球球,你负责左边,我负责右边,一起射击。”
此时,烟雾已经变得浓郁起来,我离得最近,不可避免出现了辣眼睛呛鼻子的情况,所以行动就得加快。
球球会意,然后我竖起三根手指,意思是三二一,当三根手指全部握下去的时候,我和球球同时从柴火堆后面闪身而出。
砰砰砰。
朝敌人后背开枪的感觉,真爽,我和球球两把手枪,十六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全部打了出去。
那些正在阻击蝙蝠朱的守卫纷纷应声而倒,但也有两个没有被我们一枪打死,球球和我同时扑了过去。
球球比我快,简直是一溜烟窜了过去,抬起手中匕首,轻轻一划,就报销了一个守卫。
我稍稍慢了一些,不过我有金刚索,在我扑过去的同时,手腕一抖,金刚索的爪子,一下将守卫抓了透心凉。
不可思议。
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是我和球球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杀人。
紧张,刺激,兴奋,害怕,惊喜,惊悚,多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忽略了那让人作呕的血腥气。
愣了片刻,我扭头对球球说:“你去开门,我去救人。”
就这样,我俩分工明确,我一边朝水牢走去,一边退下弹夹,把一颗颗子弹往里面塞,等我走到水牢门前的时候,装满子弹弹夹也已经推上了枪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