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贝尔不免有些好奇,要知道,父亲马科伦可是闪金镇出了名的葛朗台般的人物,就算是以前要答谢或者随礼什么的,最多也是拿出一点儿便宜的黑葡萄酒。
这‘洛丹伦米酒’可是自己家里为数不多的好酒,要是卖到暴风城里,只是要一小桶,就可以卖上两个金币。
看着女儿一脸疑惑的样子,马科伦笑着往后指了指。
“你还记得我和你们说起的马库斯叔叔吗?要是当时没有他,我可能早就死在牢里了。你看,那位相貌英俊的圣骑士就是他的儿子,也叫马库斯,你叫他世兄就行了。至于,旁边那个嘛,就是他的扈从。”
听他这么一介绍,本就挎着脸的李宝国,不由得低着头咬牙切齿地骂道,“刚才就应该让野猪拱死他!”
一旁的马库斯连忙点了点头,小声应和道,“我现在就想宰了他!”
……
“来来来!世侄,你尝尝这个酒,有没有故乡的味道?”
坐在桌子后面的马科伦笑着朝马库斯招了招手,然后举起身边的一个小木桶,朝着他晃了晃。
“正宗的‘洛丹伦米酒’,这两年我可废了不好的功夫,前段时间才把配方凑齐,这一桶还是头一批出窖的呢!”
马库斯有些无奈地点了头,就举起了杯子。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了,马库斯叫马科伦一声世伯,也完全说得过去。
但这马库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叫马库斯一声叔叔,这就让马科伦单方面地开始脑补剧情。
比如这孩子可能是比较害羞,现在见了父亲的故交,一时半会儿还抹不开脸,毕竟单亲家庭长大,没准还是个私生子。
小时候又遇上了国破家亡,能顺利长大成人,没有作奸犯科,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现在还追随他父亲的脚步,成了圣骑士,这可是了不得!
马科伦一脸慈爱地看着坐在他对面的马库斯,等几杯酒下了肚,脑海里那位老友的影子竟然和眼前年轻人慢慢重合。
他只感觉鼻子突然酸酸的,要是那家伙还在的话,该多好啊。
如果可以,自己甚至用命去换他,就当是还他的。
看着马库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马科伦有些感叹地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