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蝶在一旁食不知味的吃着碗里的云吞,这才意识到,这两个人之间,不会有任何嫌隙的,对方的感情都让另一个胜券在握,也该胜券在握的。
没有人能拒绝的了迟书这么含情脉脉的眼神,这简直比鸽子蛋钻戒还吸引人。
迟书拿下戒指,拉住她的手戴了上去,她的手指骨很清瘦,戒指上的钻石更显得大了。
即便收到了这么大的钻戒,余温没有太多的惊喜,只是仔细的看着迟书,他头上乱蓬蓬的,难怪之前戴了帽子,就算这样,笑起来却如四月天。
“尝尝这盘烧麦,特别正宗。”余温拿着纸巾,包了个盘子里的烧麦递给他。
蝶蝶坐在一旁觉得自己有点多余,仔细观察着两个人相处的样子,没有那种年少的炙热莽撞,反倒是老夫老妻的细水长流。
是有多深的感情,连吃醋都显得多余。
倒是跟迟书来的女人成了跳梁小丑,似乎是真的想借机上位,上来揽住迟书的胳膊,拿着胸不经意的碰着他的胳膊,声音娇滴滴的,“迟导,说好晚上给我试戏的,其实我也不介意多加一个人,咱们三个一起玩啊……”
余温正在喝汤,呛的汤汁从鼻腔里出来。
…………
唐人街位置最好的地方开了一家茶馆,很轻易的能俯瞰半条街,很古旧的建筑,红色的柱子也脱了漆,但一壶五千块的茶水,劝退了不少人。
“没劲儿死了,在国内随便找个耍猴的都比这个有趣,”成荀之喝了口茶水润了润嗓子,“盛哥,你真不回国看看去吗?我的助理说余家人已经做了尸检,确实是死于那场意外的,但跟余家人做基因鉴定的时候,却没有血缘关系,你说她究竟是谁,好端端的来认亲干什么。”
成荀之真是野猪吃不了细糠,喝了口茶,吐在地上一半,“什么涩玩意儿,对了,余家人还是将尸体给认了,一堆烂肉骨头,实在是看不出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