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洗完澡,躺到床上才是真正的老夫老妻模式。简灵枕在程知栩臂弯,半个身子趴在他身上,有点困了,说话声音就软软糯糯的:“程老板,我要是睡着了,你就把我脑袋挪到枕头上。”
程知栩抚了抚她的后背,轻声问:“为什么?”
“嗯,我看书上说,枕着手臂睡觉会血液不流通,造成坏影响,反正就是对身体不太好。”简灵闭着眼睛咕哝,“我枕一会儿就好了。”
程知栩嘴角勾勾,应了声好。
“对了,我手机没定闹铃,你明天早上记得叫醒我。”简灵非常清楚自己喜欢睡懒觉的毛病,于是又叮嘱一句,“要是叫不醒就使劲摇醒我,我要和你一起上班。”
程知栩笑了,又应了声好,伸长手臂关了台灯:“睡吧。”
窗帘拉得严实,月光透不进来,黑黢黢的环境里,简灵嘟嘟嘴唇:“晚安吻。”
程知栩会意,在一片黑暗里精准无误地亲上她的嘴唇:“晚安。”
——
程知栩的生物钟比闹铃准时,到点就醒了,一看时间还早,便轻手轻脚地起床去楼下买早餐。简灵爱吃小区外面一家早餐店的酱肉包子,吃的时候喜欢放老板自制的辣椒油,咬一口包子,就舀一勺辣椒油放包子馅里。
那家去晚了得排队。
程知栩买完早餐回来,简灵还躺在被窝里沉睡,他掐算着时间走进卧室进行叫醒服务,发现没用后就像那天早上送她去机场那样,直接把人从被窝里拎起来。
简灵下意识地蹙了蹙眉,嘟囔了一声,睡眼朦胧地望着他,口齿不清地问:“今天星期几?”
“别做梦了,今天要上班。”程知栩并没有告诉她今天星期几,反正星期几都无所谓,都要上班。
简灵长叹一声:“我真是一年四季都睡不醒。”
程知栩低笑,总算知道她为什么隔三差五迟到了。见她逐渐清醒,他就转身去衣帽间换正装,衬衫西裤套在身上,上衣下摆扎进裤腰里,勾勒出清晰窄瘦的腰线。衬衫的领子竖起来,他边走边微仰着脖子打领带,动作熟稔,连镜子都不用照。
简灵站在床上,自告奋勇地举手:“老板,我帮你系领带,我系得可好了!”
程知栩想说你再不抓紧时间去洗漱就来不及了,可是看她兴致高涨,他就没忍心拒绝,走到床边,松开系到一半的领带,让她来。
简灵握住领带两端,果然相当快速地系了个漂亮利落的温莎结,帮他把竖起的衬衫领子翻折过来抚平整,完了还亲他一口:“我去洗漱了,你先吃早饭不用等我。”
程知栩看着她冲去洗澡间的背影,再抬起手腕看腕表,暗暗计算了一下,十有八|九是要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