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总把手里写好的律师函给马凡递了过去。马凡接过来看了看。
“这措辞是不是太严厉了一些。”
“马总,现在短视频有的太放肆了。不管管不行了。”
“不是,你是光看到他用了咱的名字,也没有对咱做什么实质性的抹黑啊。而且不觉得这个是宣传么?再说了,授权没授权的,你问过品宣了么?”
“还用问,那肯定没有啊。”
“你等会啊。沈姐,你来我这一下。”
马凡给品宣的沈总打了电话。没一会沈姐就过来了。
“凡总什么事儿?”
“你先看看这个视频,有没有和咱们打过招呼。”
“您是说那个嘟嘟旅程的视频吧。已经打过招呼了。我们觉得这个是一个不错的软广告,我们品宣同意他用了。”
“孙总,你这个急脾气啊。下次问问啊。”
“那我觉得这也太不严肃了吧……”
“孙总,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们法务部今年应该已经发了快200个律师函了吧,都快一天一个了。咋的,那玩意又不是真能要来钱,干啥啊。”
“不是,我觉得这都是很正常的啊。有的人在网络上诋毁咱们,我干嘛不发啊。”
“那你发了200多个,有什么作用么?该有的负面舆情不还有么?”
“这……”
“有时候,负面舆情不是什么坏事,舆情嘛,有好就有坏,你看网上骂洋航股份的,甚至是帝航,菜航,燕航,骂的人大有人在,也没见他们天天给人律师函啊。你这么干,人家会认为咱们津门航小家子气的。有问题还不让提了是咋的。”
“不是……有的人说话那就是没根据的瞎扯淡啊。”
“真有这样的,该咋办咋办,你说有的人因为航班延误啊什么的发两句牢骚。还能咋的,我不相信你坐飞机延误了你不发牢骚。”
“这……”
“你那律师函,用到真章上才是玩意,别弄得跟那老母猪下崽一样的,你那律师名章多少还是值点钱吧。你发那么多出去,不怕贬值啊。”
“沈姐,以后如果有这种的博主,不管是合作也好啊,还是软广啊,还是说想用一些咱们的素材,只要不是那种一看就是抹黑我们的,基本都可以同意他们使用。这个问题不大。格局,格局要打开。我之前在的时候就常说这个。然后,正好你也在,孙总也在。你们讨论一下,关于乘务人员的自媒体和直播事宜。看要不要弄个章程出来,虽然说我们的对外宣传很重要,但是现在自媒体要看好,毕竟空乘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带热度的一群人。”
“马总,我们已经关注到了这一块,正在做一些规定。”
“大的原则就一个,公司鼓励他们为公司的品牌宣传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给奖励的,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能借公司名头去干别的事儿,尤其是什么违反公序良俗违法乱纪的事儿,抓着一个办一个。我们自己办!孙总,这块你帮着品宣看看法律上面的问题。”
“好的,没问题,那这个函件……”
马凡拿起来顺手扔进碎纸机。
“就这么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