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总巡飘了呀,甲级通缉犯都瞧不上眼了。
掌柜顾不得自家铺子里出了个通缉犯,火急火燎地追问道:“那金子?”
“当然是赃款了,三年前何枫埋在这里的。”
沈墨莫名其妙地扫了掌柜的一眼,叫外面的捕快进来把金子搬了出去。
店里其他的伙计心里一阵后怕,与自己共事一个多月的人竟然是背了好几条命案的通缉犯何枫!
太吓人了!
有个管事“噗通”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
他前几天,还欺负何枫来着,现在想来,腿肚子都特么转筋。
而洗尘坊的掌柜,眼睛从始至终就没离开过那坛金元宝。
抬金子的捕快从他眼前经过的时候,掌柜的把脖子抻的老长,恨不得眼珠子里能长出俩钩子,把金元宝钩回来。
沈墨走了以后,掌柜的急匆匆地跑到挖出金子的小坑前面,伸手比量了一下,只有半尺来深。
也就是说,当初挖池子的时候但凡再深那么一点点,这坛金子就是他的了。
那可是几百两金子呀!
想到这里,掌柜的顿足捶胸,心里的失落感简直无法形容。
他越想越气,眼泪都掉下来了。
“一点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三年,我在几百两金子上面待了三年,这三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呜呜呜,太他妈气人了,比杀了我还难受,哇,啊啊……”
掌柜的伤心欲绝,越哭越大声,越想心越痛,坐在那里一把一把的揪头发。
“关门,歇业!”
他想明白了,要是不把这一亩三分挖个底朝天,他以后睡觉都睡不着。
狗贼,你把金子藏到哪里不好,非要藏在我家铺子下面。
藏就藏吧,你藏的深一点也行啊!
我上辈子是挖你家祖坟了,还是踹你娘寡妇门了,你要这么对我。
曾经有一大笔钱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
“三炮,你左前方二十米,穿灰色长袍,脸上贴着一块狗皮膏药那个是海捕文书上的逃犯,擒下他。”
“季二哥,胭脂铺里那个绿衣服的女人,证据就在她衣服里,抓过来。”
如今镇江城里满大街都是捕快和兵勇,沈墨算是趁机发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