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他对“皮肤科”真的一往情深。
博士赶紧说道:“这样吧,你把有关这方面的高见写封信,我寄给他,让他拿出具体的理论观点来,你们俩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唔……可以。”
很快,维麦德写了一封信,发表自己对于皮肤医学方面的见解。博士小心地把信揣起来。
心里长吁一口气。
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进行得如此顺利。
投其所好,这是最有效的策略,对付恶狼,最好的办法是拿出它喜欢的饵料,才能让它上当。
……
回去之后,博士赶紧照着维麦德的信,练习模仿他的笔迹。反复一遍遍地练习,尤其是维麦德的签名,很有自己的特点,把字母的勾弄得龙飞凤舞,非常潇洒。
模仿笔迹是件枯燥乏味的事,十遍百遍地写下来,很令人心烦,但是博士不敢偷懒放松,这是关乎自己生命的事情,练得好了,能救命。
他用维麦德的口吻,假造了一封推荐信。
……
博士出了倍莫尔小镇,一路前行,来到埃力维山口,他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带蓬子的马车。火狐和镖王正站在车旁聊天。
“嗨,博士,你来了,”火狐老远就热情地打招呼。
“喂,火狐,”博士笑道:“今天你太客气了,还弄了一辆马车来迎接我,真不错。”
“啊哈,尊敬的博士,我对于高贵的上流人士,从来都是恭恭敬敬的,现在我向你隆重介绍——马蒂娜小姐,请您出来吧。”
从马车里出来一个人。
这是个时髦靓丽的女人,脸上化着浓妆,描眼影,勾眉毛,嘴唇涂得通红,所以看不出年龄,也许二十岁,也许三十岁,她穿着一件黑色貂皮大衣,鹿皮雪地靴,走起路来一摇一晃,透着一股贵族小姐的傲慢和矜持。
博士一愣。
火狐从哪里弄来这么个货?
是他勾搭上手的贵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