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红伫立在院子里,身影萧索。
内心的痛意一阵一阵袭来,让他嘴唇没有一点血色。
他现在后悔极了,不禁想——如果丫头游街那天他没有那么鲁莽,而是托个姑娘替自己出面,一切会不会都不一样?
他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拥抱阿谣,甚至于亲吻她,娶她回家?
可世界上没有如果,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发觉自己的感情太晚了。
是的,直到刚才她孤注一掷地表白,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自己养大的小姑娘。
如果他能早发现一段时间,他就不会行事高调,也不会随心所欲不加顾虑。
一切,都是命——
二月红抬头看了眼昏黄的月亮,觉得自己的心现在和它一样,腐朽溃烂。
回到自己房间,沈清谣就一改悲伤的神色,随意抹了把脸,点起桌子上的蜡烛。
她掏出纸笔,在艳红的烛光照耀下,飞快地写着什么。
741偷偷看了眼,是辞别书,大体意思是说她心情不佳,要去爹娘坟上祭拜一番,让二月红不必挂念。此外,还祝他和丫头永结同心。
那封信言辞哀婉,语句悲凉,字字泣血,让人读着就能感受到执笔人痛彻心扉的心情。
可——741看着沈清谣面无表情的脸,怎么都产生不了共情。
写完之后,她倒了杯清水,葱白的指尖沾了一点,随意一洒,几滴水痕就打湿了信纸,墨色晕染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