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问题!”商议到最后,唐宋元道:“我刚才查了一下,英语并不是索马里的主流语言,最多在官方层面少部分使用。”
“而索马里地区主流语言是索马里语,这个咱们都不会呀......”
周幕凝眉头轻挑道:“放心吧,阿米尔早就考虑过这点,会给我们安排好合适的向导的。”
阿米尔带来的向导是一名个子很高的黑皮肤小伙儿,名字叫做格列斯·加布利尔。
格列斯穿着一件破旧的T恤和一条磨损严重的牛仔裤,但他的身材高大挺拔,头发卷曲着,像是黑色的波浪在头顶跳跃。
根据阿米尔介绍,格列斯会说英文、索马里语、达罗德语以及哈维耶语,对索马里南部沙漠之鹰兵团控制的区域也有一定的了解。
而这样一个陪着出生入死的向导,一天只需要40美金。
此外,阿米尔还给唐宋元二人提供了一辆看起来有些破旧的悍马车,车身已经被风沙打磨得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布满了划痕和凹痕。
不过在唐宋元的透视视野里,这辆悍马明显被改装过,破旧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强悍的心。
机械性能也是出奇的好,绝对能够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稳定运行。
在索马里这样的混乱之地,在首都之外的地方,开豪车出门与幼童持金过闹市没什么区别。
不仅如此,在悍马车后排的座椅下方,阿米尔还给二人准备了三支步枪和十多个压满黄橙橙子弹的弹匣,
手雷也准备了整整一箱,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格列斯熟练地跳上了悍马车的副驾驶座位,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对唐宋元和周幕凝说道:
“欢迎来到索马里!”
“我会带你们安全到达沙漠之鹰兵团的营地的。”
悍马车在沙漠中缓缓启动,发出阵阵轰鸣声,渐渐驶离了摩加迪沙市区。
格列斯驾驶着悍马车,在沙漠中熟练地穿行。
他的眼神坚定,似乎对这片土地了如指掌。
时间在赶路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来到了当地时间的下午,就在周幕凝对车窗外的景色感到麻木和烦躁的时候,唐宋元提议停车,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