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的第二天晚上九点。刑警支队会议室内灯火通明,梁石与何晶的一大队人马正在开会讨论对江凯公司内部员工的调查情况。
何晶拍了拍面前的一大堆卷宗说:
“通过我们这两天对江凯公司员工的询问,我们基本搞清了案发当天曾经进出过死者办公室的人员。从昨天早晨7点到我们封锁死者的办公室,一共有12名员工进入过办公室。另外还有8名员工有机会进入,但他们自己否认曾经进入过死者办公室。”
“发现可疑人员了吗?”梁石问。
“案发当时江凯公司的录像虽然暂停了,但我们观看了平时相关时段的录像,发现了一些人员的活动轨迹。根据这些资料,结合案发现场提取到的证据,我们总结了一下,发现有三名嫌疑人具备较为有利的作案时间。”
“好,说来听听。”
何晶拿起一叠资料说:
“首先拥有完美作案时间是保洁阿姨刘桂芬,她每天早晨7点进入死者的办公室打扫完卫生,有机会接触到空的矿泉水瓶和低柜里的矿泉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死者当时被送往医院后,刘桂芬曾经进入过死者的办公室打扫呕吐物。完全有机会把有毒的矿泉水掉包。
另外刘桂芬进入死者办公室时总是推着一个清洁小车,相比其他空手进入办公室的人,非常方便藏匿矿泉水瓶。”
“这个刘桂芬有作案动机吗?”梁石问。
“暂时还没有查到。”
“那继续吧。”
何晶换了一叠资料拿在手上说:
“第二个有充足作案时间的人员便是死者的秘书潘佳宁。潘佳宁是死者在公司所有饮用矿泉水的负责人,每一瓶矿泉水都必须经过潘佳宁的手才会到死者的手上,办公室每一瓶矿泉水瓶上都有潘佳宁的指纹。
潘佳宁每天早晨8点将矿泉水摆在低柜上,下班前再将空的或者仅剩半瓶的矿泉水扔进垃圾桶。她如果进行掉包的话,都不用考虑自己的指纹会不会留在瓶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