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潇湘馆(加更)

“确实有点事找您。”姜笙边说话,边拿出一锭银子。

楚妈妈忙说不敢收,推拒道:“嗨,您有什么事就直说,老身能帮则帮。”

东家早说过了,捉/奸这种事情,如果有人来问,一五一十地说,不必隐瞒。

再者,楚妈妈的小金匣子都足以为潇湘馆所有姑娘赎身了,实在看不上姜笙那个银锭。

姜笙也不觉尴尬,便直问:“您可认识一个叫钱学朝的人?”

楚妈妈把姜笙带入包房内,两人相对而坐。

“您说钱大人啊?”楚妈妈当然记得这个人。

因为他,潇湘馆还遣散了几位姑娘。

潇湘馆的姑娘们个个都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毕竟大多数人来这儿不是为了满足欲/望,是为了找红颜知己的。

姑娘们都往才貌双全的方向去培养,要漂亮、善解人意、多才多艺,能吟诗作赋、能抚琴下棋……

仅仅培养一个姑娘,就要花大把银子。一下被遣散了好几个,楚妈妈可心疼了。

楚妈妈试探问:“您是钱大人的什么人?”

姜笙纠结了一下是长篇大论事情经过,还是随口编个身份:“一定要回答吗?”

“啊?”

楚妈妈笑了:“倒也不是。”

毕竟口说无凭,她要是想知道自然会自己去查。

楚妈妈见姜笙不想多说,也不在意,没多问。她给姜笙也倒了一杯茶,自己先慢悠悠喝一口然后悠然道:“钱大人前段时间有来,后来就没来了。”

这话半真半假。

这位钱大人是潇湘馆的常客,后来被东家拉入……楚妈妈想了一下东家的用词。

哦!拉入黑名单了!当然不能再来。

姜笙问:“他往常若来了,一般都会找谁呢?”

楚妈妈一一具答:“杜仲、白苏和冬青吧。”

“这三位姑娘可在潇湘馆中?”

“她们现在不是潇湘馆的人,拿了卖身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