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蒙蒙达和维尼娅今天也是初见,彼此还不太熟悉,维尼娅也没有一定要挟恩图报,只是想着吃几顿饱饭然后再问个路。
不过刚才毕竟是被人救了,蒙蒙达也不好说什么,直言道:“是啊,我要和大哥离开了,维尼娅小姐如果要在巴特尔城留上一阵,我可以找人做你的向导。”
在一旁的贝蒙达也坐了下来,他并没有催促蒙蒙达离开,巴特尔人很是好客,维尼娅是个女孩,又是蒙蒙达的恩人,没道理抛下客人和恩人离开的。
维尼娅摇了摇头:“我还要去蜀地报仇呢,蜀地怎么走?”
蒙蒙达知道她是因为迷路才走到巴特尔城,却不知她是要去蜀地报仇的:“维尼娅小姐要去蜀地?从这里要往西南走很远啊。”
维尼娅也在犯愁,就连手中的牛肉锅突然也不香了。不过一切随缘,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随即又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
蒙蒙达见状问道:“大哥,近来可有去蜀地的商队?”
贝蒙达知道弟弟的意思,低头想了想:“从咱们这里走会有点绕远,还不如从云中郡那边走。”
蒙蒙达便问道:“那这回云中郡是谁要雇用骑兵呢?”
“听说是周人的一个公主想要统治云中郡,她手下有很多高手,甚至大名鼎鼎天火林越也在。”
林越占领京城,杀戮贵族的事情,哪怕是边远的西北也有所流传,甚至传出他自己下令屠了京城的二十万官老爷的谣言,所以西北边民还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天火,就像草原上被老天爷点燃的大火,一路横扫无可阻挡。虽然边民们听到的是谣言,但对于林越却没有什么恶感,本来这里就是强者为尊,大量屠杀之事虽然不是常态,但也时有发生。况且大周朝廷和边民的关系很微妙,不少部族甚至仇视朝廷上那些只会吸血,胡作非为的官老爷,林越的举动倒给他们也出了口气。
本来贝蒙达想趁这个空当和弟弟好好说说这次任务,没想到维尼娅耳朵一动,立刻问道:“林越?是不是那个用枪的林越?”
贝蒙达一愣,他知道边民称林越为天火,周人则叫他神枪,于是点头道:“周人确实叫他神枪,你和他是……”
维尼娅来历不明,刚才又说要去报仇,万一他和林越有仇,自己兄弟带她过去岂不是糟糕?别的也就罢了,现在对方可是他们的雇主啊。
维尼娅却高兴地说:“不是,他是我男人的师弟,三嬷嬷说我出来要是有难事,可以去找他。”
“维尼娅小姐,你已经成婚了?”蒙蒙达略感惊讶的说道。
“嗯,不是,我的男人是我阿妈给我定下的,可是他被人杀了,三嬷嬷让我练好本事去蜀地找仇人,如果在外面有难事,就去找那个用长枪的林越,他会帮助我的。”
“哦,原来如此。”蒙蒙达恍然大悟,原来是娃娃亲被人杀害,难怪了。
贝蒙达一听是这样:“也好,既然你和我们的雇主有这番关系,那咱们明天就一起出发吧。”
“好啊,咱们一起走。”说完放下碗筷,提起桌子旁的一个皮套,里面却是两个粉红色的小锤子,锤头都有昂扬大汉抱拳般大小,上面绣着花纹,看起来还挺可爱。
三人结伴走在路上,为了照顾其他两人的脚程,贝蒙达干脆也不骑马了。就在此时街上迎面来了一伙人,贝蒙达认识他们,是鹿角和大斧家的一些子弟,其中还有几个鼻青脸肿的,最严重的可以看出歪了半张脸,好像连牙都打掉了。
那伤的最重之人说道:“大哥,就是他们……”说话间牙齿还跑着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