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主人4

它那对浅棕色的耳朵动了动,缓缓伸出舌头,袋子里的尾巴也不受控制地摇摆起来。

“汪~~”

沈确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发誓,这是他第一次听到狗这么缠绵这么嗲声嗲气的叫声。

这狗……

他眼睛微微眯起,闪过危险的光芒。

……还怪会撒娇的,比小黄鸡讨厌。

伏洵逸压根没注意到他现在就在熟人的腿上,迫不及待地从袋子里挣脱出来,四十多斤的大宝宝想往身边美人的身上冲。“你把它放腿上怎么就不嫌脏?”宝珠不服气。

这话提醒了伏洵逸。

他一个激灵,想从沈确腿上跳开,结果又被按住。

沈确从狗肉馆出来的时候已经发了消息给助理。

“确定要养这只狗?”

宝珠发现他原先迷离朦胧的醉眼清明了些,想必是醉意散去,逐渐清醒了。

“嗯。”

“你先回去,明天一早,就能看到它变得白白净净的,出现在你家门口。”

沈确说完,打算下车。

宝珠知道他说话算话,但有件事她还没来得及细问:“香蕉呢?它一直在啄毛吗?”

“你都有小白,”他低头看了眼还盯着宝珠的狗,“和大白了,还愿意养香蕉?”

“当然,香蕉才是……”宝珠也看了眼睁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懵懵懂懂看自己的狗,“香蕉很重要。”

伏洵逸不知道香蕉是谁,但听出宝珠的在意,迅速将香蕉记为比沈确次一级的需要警戒的生物。

“想它就养,它也想你。”沈确沉默两秒才开口,他将声音放的很低,像是在喃喃自语。

两人交谈间,沈确的助理正在往他们的方向赶来。

她叫白恬恬,比沈确小一岁,今年二十四,相貌和名字一样甜美,笑起来有两个小小的酒窝,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在同性还是异性里都很受欢迎。

没有人能拒绝甜妹,冰山亦然。

她一直是这么想的,直到遇到沈确。

白恬恬长相甜美可人,但和小说里迷迷糊糊,经常给总裁带来麻烦的傻白甜女主不一样,她的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都很出众,做学生时跳了两级,二十一岁就读完研究生,如今工作已有三年。

她自恃是个清醒的人,深知光靠努力工作是无法跨越阶级的,一进公司就将年轻的总裁视作自己走上人生巅峰的希望。奈何如何在他面前展露美色和优秀的能力,他都无动于衷,又放不下自尊去直白勾引。

得知英俊多金如沈确,二十五岁都没谈过恋爱,甚至没有穿过绯闻的对象,白恬恬甚至怀疑他是gay,可成为他的助理后,她灭了这个想法。

沈确不是异性恋不是同性恋,也不是什么无性恋,他是工作恋。

而就在她一面吐槽,一面心生敬意的时候,他在今早将一只颜色鲜亮的小黄鸟带到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