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满汉全席,但于清明临走前还是吃了一顿鸡鸭鱼羊鹅,好好的补了一补。
晌午,京师城内最热闹的大街上。
一位身穿黑色斗篷,带着斗笠的男人突兀出现在那里。
苏慢慢和陆砚安坐在酒楼里,从二楼半开的窗户边看出去,一眼就能看到打扮怪异的于清明。
虽然她记得电视剧里面那些想要隐藏自己的人就是这样装扮的,但大家都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时候,你这样做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那个斗笠就不说了,那套黑斗篷是什么情况?
“他自己想要的。”
苏慢慢,“……这位于大人的智商确定没问题吧?”
智商没问题的于大人左顾右盼,搭配上他这副奇奇怪怪的打扮,实在是叫人忍不住侧目。
完完全全就像是一个没脑子的靶子。
看来读书太多,确实可能会影响智商。
有时候天才跟傻子,真的只有一线之隔。
苏慢慢长长叹息一声,那边有小二过来敲门,“客官,请问人齐了吗?可以点菜了吗?”
苏慢慢和陆砚安叫的是包厢,她让小二进来,然后跟陆砚安一人一本菜单,点了几份酒楼里最有名的经典菜式。
一般来说,大众且经典的东西不太会踩雷。
小二鞠躬哈腰,拿着菜单出去了。
苏慢慢再转头,就发现大街上已经没有于清明的身影了。
“人呢?”
陆砚安放下手里的茶碗,顺着苏慢慢的视线看过去,“被抓走了?”
“不是吧!这么快?你的人呢?”
陆砚安抬头看向屋顶,唤,“十三。”
屋顶没有人回应,男人道:“没事,十三跟上去了。”
“那个小孩?”
苏慢慢还未见识过十三的恐怖实力。
“嗯。”陆砚安气定神闲地点头。
苏慢慢犹豫了一会儿后道:“要不我们还是出去找找吧?”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苏慢慢大怒,“现在是吃饭的时候……啊,这个烤鸭是我们的吗?”
正巧此时,小二推着一个木制小车过来的。
木制小车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一只油光水亮的烤鸭,第二层是一个蒸笼屉,里面应该放着刚刚蒸好的饼皮,用来包烤鸭的。最后一层放着配菜,有切好的胡萝卜、黄瓜、大葱等物。
刚刚烤出来的鸭子,肥得还在流油。
苏慢慢的脚慢慢不受控制地转回去。
“这个烤鸭,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啊。”
“听说是用最高档的果木炭烤出来的,没有焦火气,吃的时候还能尝到清甜的果木炭的味道。”陆砚安细心科普。
苏慢慢咽了咽口水,她朝陆砚安看一眼,“事已至此,先吃饭?”不然过会儿追上去,半路低血糖晕倒了怎么办?又或许在躲避敌人的时候肚子不由自主的“咕咕”叫起来怎么办?难道为了不“咕咕”还要往肚子上插刀吗?
“片吧。”陆砚安轻轻抬手,那边的小二就拿起烤鸭旁边准备好的菜刀,然后开始熟练的一片一片地切割烤鸭。
苏慢慢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表演。
虽然她知道,按照作者的尿性,这种表演在现代肯定是不缺的,但作为一个土民,苏慢慢确实没见过。
她吃过的烤鸭都是片好了之后端上来的,而且大部分已经冷了,味道就……普普通通且油腻。
小二已然十分娴熟,他将烤鸭上面的肉都片下来之后分别装在两个盘里,送到苏慢慢和陆砚安面前。
苏慢慢从笼屉里拿起一块圆圆的面饼,面饼还散发着热气,她卷了一点黄瓜和胡萝卜,然后再涂上黑红色的甜酱料,搭配上一片烤鸭,放进嘴里。
唔!
好好吃啊!
烤鸭的皮一点都不油,烤得脆脆的,还带着果木炭的香气。
苏慢慢宣布,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鸭子!
“客官,剩下的鸭架还可以做成汤,您需要吗?”
“需要。”苏慢慢猛点头。
不能浪费。
小二拿着鸭架出去了。
苏慢慢一连炫了一盘烤鸭,然后一抬头,就见陆砚安撑着下颌看她。
小娘子吃得唇角沾油,葱白纤细的手指捏着包好的面饼烤鸭往嘴里塞。
半点没有古代淑女的模样,可就是因为这份率真和性情,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你不吃?”苏慢慢问。
“我不太喜欢这种油腻的东西。”
“那我帮你吃。”
苏慢慢又炫了一盘。
一只烤鸭,都到了她的肚子里。
小二端来煮好的鸭架,苏慢慢询问陆砚安,“你喝吗?”
陆砚安道:“喝点汤。”
苏慢慢动手给他舀了一碗汤,送到面前,然后突然开口,“我怎么觉得你最近好像瘦了很多?”
“有吗?”男人低敛眉目,手持汤勺,可因为他肌肤素白,所以手看起来竟比那汤勺还要再白上几分。
“有吧。”苏慢慢也不确定。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陆砚安时,他也是这样的瘦,只是如今,似乎比那个时候更瘦了些?
“药补不如食补,你多吃点。”苏慢慢疯狂给陆砚安舀老鸭汤。
男人看着面前喝完一碗又送过来一碗的老鸭汤,唇角轻微勾起,“你是不是怕我死了?”
苏慢慢动作一顿,点头道:“说实话,有点。”
最近,陆砚安给苏慢慢的感觉很不对劲,像飘在天上的云,怎么抓都抓不住。
“别怕,为了你,我会努力再活一段时间的。”
“我不怕,等你死了,我继承你的遗产,不知道多快活呢。”
江画纱已经醒过来了,经过陆锦泽的叙述,她知道自己被人骗了。
“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个人不是你。”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陆锦泽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笑来,“算了,这不是你的错。”
面对如此善解人意的陆锦泽,江画纱心中感动,“可惜让他们钻了空子。”
“没事,跳梁小丑罢了。”陆锦泽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中却开始担忧。
苏慢慢也知道剧情,如果她选择帮助陆砚安,那么不管陆砚安是不是穿书者,知不知道剧情,他们已经成为他不可忽视的劲敌。
可他陆锦泽是那种轻易言败的人吗?
当然不是。
而且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纱纱,你先回去休息吧。”陆锦泽打发了依依不舍的江画纱。
江画纱刚走,吴安就瞅准机会进来,拱手道:“二公子,听说于清明前段时间失踪不明,然后又出现在了京师大道上,被当街掳走了。”
陆锦泽靠坐在窗边,往外看。
突然,一只飞鸽撞进来。
陆锦泽一把抓住,然后取下信鸽上面的纸条。
吴安站得远,看不到那纸条上写了什么字,只隐隐绰绰看到一朵红莲。
陆锦泽脸上笑容越发明显。
天要助他,也是没办法呢,看来这场仗,是他赢了。
陆锦泽抬手,拿起书桌上那份朱苗苗新送来的信笺。
粉白色的信笺,上面带着属于女子的清香,满满诉说的都是她对他的思念和爱意。
只消看一眼,就知道这位小姐一定是“坠入爱河的大sai迷”。
陆锦泽农村出身,初中辍学,并没有鲜亮的学历,虽然他表面假装不在乎,但心中一直没有办法度过这个坎。在人人都推崇学历的年代里,你如果只是一个连初中学历都没有的人,那么必然遭受不平等的待遇。
可或许也是因为这份看不起,所以陆锦泽特别拼。
他可以连续三天不睡,围追堵截合伙人,赔笑喝酒到胃爆炸,只为了拿下那个项目。
他经历过很多白眼,自尊被人踩在脚底下碾压。他知道如果不能成功,他就只能像狗一样的活着。因此,没有吃学习的苦的陆锦泽努力吃生活的苦,终于,他凭借机遇和勤奋,成功了。
成功了的陆锦泽并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知道,如果想要保持自己的地位,就一定不能松懈。
当然,另外一方面,他也开始享受生活,享受那种虚幻的虚荣感,享受财富带来的社会地位和那些满足心理的高端服务。
女人、豪车、豪宅、奢侈品,都是他堆砌自己自尊心的东西,他需要用这些东西像世人展示他的财力。
财力,在男人的世界里就等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