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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慢慢看着于清明端起小火锅,将里面的汤也喝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是还有他们二人在场,她甚至怀疑于清明会进行舔锅行动。
大理寺卿按照现代来说,可是最高法院法院,妥妥的人上人,丈母娘眼里的金饭碗。
这个金饭碗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连火锅底料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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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小火锅吃完,苏慢慢也大致了解了于清明为什么会出现在清竹园河里。
听说他是被人一路追杀,然后躲进了山里,趁着那刺客不注意的时候一头扎进了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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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于清明摇头,“我不会水。”
苏慢慢:……那是飘过来的?
“您可真是福大命大。”
“是啊,做我们这一行的,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既然于大人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不如以身做饵,引那暗杀者现身?”陆砚安一直都没说话,直到这个时候才突然插嘴来了这么一句。
“若是能为民除害,我自然是义不容辞。”顿了顿,于清明问,“你们的防护措施如何?”
苏慢慢:……
“您不是扛着棺材去找圣人的吗?怎么还怕死呢?”
于清明瞥一眼苏慢慢,挺直腰板,“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如果我为了引出暗杀者而死,那么剩下那些倒卖官粮,致使流离失所的贪官要谁来杀!”
说到激动处,于清明口沫横飞。
“那些贪生怕死,只知刮取民脂民膏的狗东西不亡,咱们大周就要亡啊!”
苏慢慢想起来了,按照人设,这位于清明大人从小就立志,要为清官死谏,要为大周社稷而亡,最终梦想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英勇地撞死在御前,然后青史留名。
啊这……真是个伟大的梦想。
起码在《称帝》里,这位于大人实现了。
想到这里,苏慢慢看向于清明的视线之中便多了几分敬佩和怜悯。
“于大人,要不要再来一盆火锅?”
吃好了,好上路。
于清明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道:“不必了。”然后开始谴责他们二人,说疾苦难耐,你们却在这里吃火锅!
苏慢慢:……也不知道是谁连花椒都吞下去了。
陆砚安道:“若是能知道暗杀者是谁,也就能知道背后主事之人是谁,擒贼先擒王,于大人说是与不是?”
“你说的倒也是有几分道理。”于清明被绕进去了。
“既如此,那就这样决定吧。”
“嗯……嗯?就这样决定了?决定什么了?”
“决定由于大人以身犯险,引出暗杀者啊。”说着话,陆砚安站起身,恭恭敬敬朝于清明拱手道:“于大人的恩德,大周没齿难忘。”
于清明:……
“其实我计划再活一段时间的……”毕竟他才三十岁。
他的计划是在六十岁的时候撞柱而亡,青史留名。
“我觉得明日天气不错,明日就送于大人出府吧。”
于清明:……是出府,不是出殡吧?
陆砚安和苏慢慢从小柴房里出来,剩下于清明坐在里面满脸悲愤地写遗书。
“你好坏哦。”苏慢慢轻声指责。
“是我们将于大人卷进这件事情里面来的,此事本就九死一生……若是能活着,再好不过。”
“你不会真要拿他做饵吧?”苏慢慢惊讶了,“我以为你在哄他呢。”
“当然不是。”陆砚安的眉眼在秋光之下变得极其冷肃,“于清明从接手这件事起,就知道性命于他,再不是最宝贵的东西。”
“可是他看起来,也不是那么不怕死……”苏慢慢呢喃一句,慢慢红了眼眶。
从前的她不懂历史,也不知道那些为国为民的忠臣良将图的是什么。
好好活着不好吗?
可现在她终于明白,有些人天生就不是能苟且而活的人。
在一堆被迷失了双目,活得与行尸走肉一般无二的人中,如果没有这些始终清醒不移的人,那么大周,真要亡了。
“明天你准备怎么做?”
“让于清明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就好了。”
听说陆锦泽最近又病了,荣国公夫人过去探望,听到自家儿子躺在那里,嘴里念叨着户部尚书府嫡女朱苗苗的名字。
荣国公夫人顿时明了,自家儿子这是害了相思病啊!
“我儿你放心,母亲一定替你办妥这件事。”周氏握着陆锦泽的手,让他安心养病。
陆锦泽的喉咙被陆砚安勒得说不了话,因为伤口太细,所以荣国公夫人并未发现,只以为他是想女人想的。
陆锦泽刚想问周氏是什么事,周氏已然一脸坚定地拂袖而去。
其实她不知道,陆锦泽早已跟那朱苗苗书信往来多日了,两人早已露骨到“我既媚君姿,君亦悦我颜。”
周氏思考了半个时辰,终于还是觉得这事得靠荣国公出面。
虽然说一般婚姻大事,都由内宅促成,但最终拍板还是需要荣国公来的。既然这事早晚都要说,周氏觉得不如自己早点说,也好让荣国公帮着使一把力。
因此,这日晚间,周氏特意将正在书房内办公的荣国公唤了过来。
荣国公虽年近半但身子骨还算硬朗。
他是个性子直的工作狂魔,前妻在的时候没有通房、姨娘。前妻去后,就娶了周氏续弦,依旧没有通房、姨娘。
这对于一位公爷来说属实是难得,周氏也在贵妇圈内被一众贵妇们羡慕不已。
在这方面,周氏是骄傲的,可她也有自己的苦处。
荣国公对她太过冷淡,基本有了陆锦泽之后就很少跟她同房了。周氏也曾暗示过,可这位荣国公就是一心扑在国事上,常常弄到深更半夜,根本就无心情爱之事。
周氏也没办法,只能将心思都投射到自己的宝贝儿子身上。
因为周氏的溺爱和教导,所以陆锦泽从小就养成了骄纵的性子。
有了儿子,周氏突然就看不惯陆砚安了。
因为母亲的原因,所以陆锦泽也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产生了敌意。再加上荣国公更喜欢这位出色的哥哥,因此,陆锦泽的恨意愈发浓厚。
这种先天教导再加上后天憎恶的感情,让陆锦泽走上了跟陆砚安相反的反派道路,不过不管陆锦泽如何蹦跶,却始终被陆砚安牢牢压制。
直到入夏前。
从前的陆锦泽办事毛糙,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对陆砚安的敌意,连最基本的表面兄友弟恭都做不到。
现在的陆锦泽却是太过周全,让周氏产生了一种“这个儿子到底真是她儿子吗”的错觉。
不过看着陆锦泽越过越好,陆砚安越过越差,周氏的心中是高兴的。
她想着,只要她再给儿子谋上一门好亲事,就真是锦上添花,彻底将那个娶了一个下贱丫鬟的陆砚安给压过去了!
如此想着,周氏赶紧让李妈妈将菜色备齐,等着荣国公过来用膳。
周氏难得请他过去用膳,荣国公虽醉心公事,但也觉得这几日确实是冷落了这位妻子。
他处理完公事,便往周氏那边去了。
周氏这边的菜热过三遍,院子门口终于出现了荣国公的身影。
虽然说男人家要谋大事,要将心思放在事业上,但像荣国公这样过分关注公事,而忽略了妻子、儿子的丧偶式爸爸却屡见不鲜。
不仅事业上没有起色,还不管家庭。
唯一可取的也就是这份还算清正廉洁的品格。
可这对于周氏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若非荣国公这个转不过弯来的脑子,荣国公府也不至于落魄成这样。
“公爷,您来了?”虽说心中有诸多抱怨,但周氏脸上却并未表现出来。
几十年的夫妻了,曾经新婚燕尔的情绪早就被消磨了个一干二净,没有了激情的加持,生活平淡而乏味。而在这样的公侯世家,连亲情都淡薄的很。
因此,别说爱情了,两人现在连亲情都没有,就跟搭伙过日子没有任何区别。
“嗯。”荣国公微微颔首,然后撩袍坐下。
一旁的小丫鬟端了铜盆过来供荣国公净手。
荣国公洗完手,一旁的丫鬟便开始布菜。
周氏抬手制止丫鬟,亲自与荣国公布菜,“我记得公爷最喜欢吃笋尖了。”
新鲜腌制的笋尖,放进嘴里清脆美味,带着一股竹笋天然的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