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宁娜被吓得一下子掉入水中,围过来的村民纷纷惊呼,让人给她捞了上来,指责她在污染村中的水源,然后众人起哄要把她抓到村长家进行审判。
“什么?我才没——等等!快放开我!”芙宁娜被两个人架着过去,无论怎么挣扎都纹丝不动。
太烦了,她运用神之眼的技巧还不够熟练,稍微被干扰就掉下去,早知就不站水面上,都怪自己贪玩。
…………
此时在村长家内,她独自面对着一对指控她在水源头动手脚的夫妻,年迈的老村长,以及来看热闹的村民。
这样的场景就好像回到了舞台上,被众人的目光所注视凝望着。面对如此,她的内心的最深处不知从何时涌起了恐惧和焦虑,导致她失声了很久,没法为自己辩解。
后悔也没有用,如今得想办法解释,被误会了怎么都洗不清,还可能被抓去坐牢吧。
芙宁娜缓了缓,尽可能地保持冷静,表现得更坦然一点,开始自己的无罪演讲。
“你们别误会,我没有要对你们的水源做手脚,抓人也是要有证据的,没有提供证据就来指控我,随便把我关起来就属于非法拘禁。
而且,我的目的是为了找水喝,就算审判我,也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芙宁娜所了解的律法不算少,只是不知枫丹的律法跟须弥的有没有共通点。
“证据就是我,我亲眼见你在我们村的水源头处鬼鬼祟祟的。”守泉人指证说。
“物证呢?单凭人证不具备信服力吧。”芙宁娜说。
“那你说为什么要那里去,牌子已经写得很清楚不准随意进出,你忽视提示进入的目的是什么?”守泉人的妻子也是目击者之一。
这下让芙宁娜又哑口无言起来,总不能跟他们说,她不认识上面写的字吧,那就显得她这个外乡人更好欺负了。
况且那个青年男人给她翻译了告示牌的信息,假如他在场的话,也是可以作为人证的,到时不想承认都不行。
芙宁娜在快速努力回想提瓦特各国还有什么可以通用法律条文的,一会儿,她整理整理了语言继续说下去:
“你们搞清楚点,按正常的审判程序,需要提供证据的是控告方,而不是身为被控告方的我,被控告方也有权辩解和发言。”
“刚才我已经辩解过了,现在就轮到你们拿出实际的证据来反驳我的发言。”
经过芙宁娜满嘴有理有据的“演说”,村民们竟没有一个能站出来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