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着眼前连喝粥都要微微侧坐,做出悠闲姿态的男人,沈雾微微一笑。
来历莫名就来历莫名吧,他喜欢就行。
昨天网购了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但更多的东西却没有准备,到了下午太阳不那么大的时候,沈雾领着应缺去了附近的商业中心。
商场里店铺林立,琳琅满目。
沈雾平时自己买东西都只需要什么买什么,今天和应缺一起,却看见什么就想试试。
两人逛了
半个小时,才逛了二四家店。
等出来时,两人身上都已经换了衣服。
应缺视线不经意往那熟悉的衣服上掠过,嘴角轻轻牵起一抹笑意。
青青的选择还真是情有独钟啊,衣服是,人也是。
他喜欢。
不过短短几天,家里就自然而然多了许多应缺的东西。
桌上的月季和山茶,可爱到仿佛能够咬上一口的棉花糖抱枕,还有随处可见的情侣摆件情侣戒指情侣手机,如影随形。
当然,沈雾最喜欢的还是那些衣服,每天早上都要定时起床,帮应缺穿衣。
这时他才对应缺的话感同身受,不是什么照顾,更不是伺候,为对方做这些亲密又寻常的小事,是他们难得的乐趣。
他喜欢的人,穿着他买的衣服,站在他面前。
好像一件被他自己亲手包装好的礼物,独属于他,被他拥有的。
这样的念头让沈雾心中生出难以抑制的情绪,想要将应缺变小挂在腰间,揣在兜里,又或是……
将他吞吃入腹,占有到彻底。
霸道又凶狠的眼眸只是一闪而过,或许连沈雾本人都不太清晰,应缺却唇角微扬,眉梢眼角都是惬意。
果然是他的青青。
无论何时何地,是何模样,都不曾变过。
爱意至死,是他最喜欢的模样。
夕阳在傍晚撒下余晖,掩住两人眼中的神情,当最后一抹光芒消失殆尽,应缺和沈雾已经相拥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