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

再过两天就是三月初一了,是宋兰期待了很久的赶集的日子,陆久跟沈迁也打算再上山一趟,打些猎物带去集市上卖。

李秀云也攒了不少东西要拿去卖,前一天便跟宋兰商量好,到时候一起搭她家的牛车去。

村里人赶集都喜欢赶早,一是能占个好位置,还有就是趁早将东西卖了,不耽误上午干活。

初一这天天才蒙蒙亮,村里到处都是约伴的声音,沈迁几人也将收拾好的东西搬上陆大柱家的车,李秀云带了两坛子菜,一篮子鸡蛋,还有七七八八一些零散的东西,陆久带着前一天打的野鸡跟野兔,分别装了两个笼子,沈迁跟宋兰的东西也琐碎,一大盆发好的面,半盆切碎的野葱和着佐料,甚至还带了砧板跟菜刀,以及一个小桌子,一个炭炉,一篮子炭,一口锅,宋兰做的针线活也挑着装了一篓子。

东西一多,牛车上就没地方坐人了,除了赶车的陆大柱跟走不快的陆水生,其余人都跟在牛车后面走去集市。

李秀云这时才注意到,沈迁跟之前有些不一样,压低声音问:“你手好了?”

“伤口还有些疼,但是能动了。”沈迁道。

李秀云:“能动的话是要多动动,你叶哥那条腿当初就是在床上躺太久,能走路的时候比另一条细了一圈。”

路就这么宽,大家又是往同一个方向,即便李秀云跟沈迁特意压低了些说话的声音,旁边好些人还是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都忍不住看向沈迁,在朦胧的晨光中,看到沈迁确实将挂在脖子上的左手放了下来,免不了好奇,“沈迁你手好得这样快,是济世堂的孙大夫给你治的吗?”

“不是,”沈迁道,“我们那日在县城遇到一个游方郎中,郎中给我重新固定好骨头后,当时就没那么疼了,后面他还卖了几包外敷的药给我们。”

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说法,当日他们没去县城找大夫重新包扎,就是觉得多一个人知道,多一份风险,而游方郎中,是他们能想到的最好的人选,毕竟没人知道他们遇到的郎中是谁,从哪里来的,医术如何。

而且在大多数人眼里,游方郎中、道士这类人,都有一层神秘的面纱。

旁边人听了果然没有起疑,只感叹道:“你运气好,遇到了神医,要是陆叶当时有这样的运气,也就不至于……”说着深深叹了口气。

李秀云垂眸道:“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当年大夫说陆叶的腿骨是摔成了好几块,才好不完全,沈迁的手估计摔得轻很多。”

众人想想也是,就像是砍骨头,屠夫的刀锋利,一刀下去砍断的地方光滑平整,再合起来都不会有很大的缝隙,自己家的刀钝,就算砍断了,骨头也是稀碎,沈迁估计是运气好,骨头断得漂亮,又遇到了好大夫,才能好得这么快。

又有人问:“那游方郎中这么厉害,得要不少银钱吧?”

对于这类问题,沈迁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回到,轻叹道:“花了十二两。”

这个数字一出来,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是久哥儿给的钱吧?”有妇人道,“你以后可得好好待他。”

“我会的。”沈迁笑着应下。

很快到了赶集的地方,没人再有心思去打听别人的事,都想着赶紧找个好地方,将自己要卖的东西摆出来。

陆大柱将牛车赶到一个相对比较宽敞的地方,道:“都挨着摆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