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备仔细去看钟繇的脸,果然见后者眼睛下有两道浓重的青黑,眼白上也布满了血丝。但即使已经两天都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钟繇的眼中依然精光四射。
为了书法,钟繇还真是肯拼命啊!
阿备不由地对钟繇肃然起敬。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有天赋的人,但像钟繇这种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人却少之又少。面对这样的人,无论他最后享受了多么高的赞誉,普通人都很难生起嫉妒之心,只会由衷地感到钦佩。
阿备当即将剩余的八份拓片交给了钟繇,还另取了十刀黄色宣纸相赠。钟繇自然喜不自胜。
阿备又向钟繇打听雒阳城中有没有擅长人物丹青的人。钟繇知道阿备的要求极高,因此仔细地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听说雒阳城西的白马寺中有个叫曹不兴的人,字弗兴,他画佛像画得特别好(注1)。”
曹不兴?
阿备将这个名字在脑子里过了一圈,发现并没有哪个三国的文臣武将能对上号,也就把氪金抽卡什么的念头扔到脑后了。
毕竟嘛,再怎么友好的卡池也不是有求必应的许愿机,爆卡都是有概率的!
刘皇叔的锦鲤体质再强,也不可能连抽两次,两次都出ssr啊!
做人要懂得满足,不能太贪心——阿备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鉴于钟繇的身体状况实在太差,阿备不敢放他独自一个人回城,怕他疲劳驾驶在路上出事故。阿备便向卢植借了一辆马车,自己亲自驾车,先把钟繇送回雒阳城,再去城西白马寺找曹不兴。
曹不兴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人,身材精瘦干练,颧骨偏高,一副南方人的长相。阿备和他一聊,才知道他果然不是雒阳人,而是南边的吴郡人,为了精进画技才不远千里到雒阳白马寺来的。
吴郡,大概就是现代的浙江省湖州市。
阿备又跟曹不兴说了自己想请他为《血鞋记》画插图的事情。
本来,阿备已经做好了被曹不兴拒绝的准备,还早就计划好了要用现代西方绘画技巧让曹不兴主动“跪求接单”,结果没想到自己刚把事情说完曹不兴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在古代,给小说画插图实在不是什么上得了高台盆的事情,怎么这个曹不兴答应得一点犹豫都没有呢?
阿备心里疑惑,便不由地问了出来。
曹不兴老实地答道:“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读书人,我的先辈不过是吴郡卖瓜的小商贩,我原本也是跟着父亲卖瓜的。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才到了寺庙里给人画画,又有幸识了几个字。你既然给了我这么多钱,我为什么要拒绝你呢?”
阿备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打工人啊!
相似的身份属性让阿备对曹不兴倍感亲切,忍不住拉着后者说了好多话。
阿备将自己在现代打工的经历模糊了一下,然后就开始痛斥上司的不靠谱和甲方的奇葩。曹不兴被触动了心弦,也忍不住倒起了苦水,吐槽自己接画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离谱要求和神奇操作。
一番深入的嘴部运动之后,两人都不由地升起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这一天,阿备心满意足地离开了白马寺,满怀着对《血鞋记》话本的期待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他不知道,这个他没有印象的曹不兴在原本的历史中会成长为书画界的大佬级人物,在后世被称为“佛画之祖”,又与东晋顾恺之、南朝宋陆探微、南朝梁张僧繇并称“六朝四大家”。
他也不知道,这本被刘备、钟繇、曹不兴共同落款的话本子会流传千年,被现代人冠以“华夏第一小说书”的名号,并成为博物馆的镇馆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