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从北到南,十座坟坑,所有遗骸的肋下第二根骨头。草民用结绳记事法,用绳结标注了肋骨主人落在墓葬坑,请大人查看!”

凌宿野所呈上的九根肋骨,即便大小不一,但无一例外,全部发黑。

即便太守和众人并非仵作,但也能一眼看出,这、这是中毒症兆!

除了最后一例,白盈盈,一看就是健康之人的肋骨。

众人控制不住的议论纷纷。

“这……”

“这怎么了,怎么都是中毒了?”

“那这最后一个呢,难不成没有喝毒药?”

凌宿野强压□□内不断泛起的虚弱感,继续道:“大人,请您仔细查查看最后一枚肋骨!其正中有一道较粗的砍痕,这与三十年前永安镖局掌柜所用刀具完全一致,右侧方才是劫匪所用的薄刀坎痕。这便证明,此人定是劫匪同伙,被镖局掌柜砍杀,其同伙见他没救,这才在他身上另补数刀,将他伪装成镖局之人。”

三十年前这个案子,是太守任职以来接手的第一个案子。

也是最为棘手的案子。

当时虽然被‘高人’指点,将劫匪一伙儿祸水东引,让漠北忙活去。

但这件事在太守心目中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每每午夜梦回,他眼前几乎都会浮现出那个痛失一双儿女,前来府衙击鸣冤鼓的男人。

这个男人分明比他年轻,可自从那日后,他衰老得很快,太守最后一次见他,已经是十年前,这人都两鬓斑白,垂垂老矣了。

后来,太守偶然间听说,这个男人死了。

当时他心里竟然有种莫大的悲伤,即便他跟这个男人并无深交,但他知道,这个男人一旦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能将城隍庙三十年前惨案的事情提到明面上了。

太守想到那个至死都没放弃过寻找真相的男人,心头一阵酸软。

他声音有些颤抖:“你说的确实有理,但本官还有一问。那伙劫匪穷凶极恶,他们完全可以带着同伙的尸体一起走,为何要将其留下,这毕竟是个很明显的线索。”

凌宿野早已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对答如流:“当然是因为外面来人了。三十年前的城隍庙,香火鼎盛,信客如云,一大清早,有一位年轻的父亲带着一双儿女前来祈福,在他之后,还有络绎不绝的百姓前来——劫匪即便武功高强,也不可能带着一具尸体逃亡,毕竟这个太拖累逃离速度了。再晚点后面的人多了,他们就堵不住这么多双眼睛,因此,他们在听到前殿有上香的声音后,决定将必死的同伴留下,然后迅速杀出重围。”

凌宿野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跟所有的线索形成逻辑闭环。

太守怔忪了一瞬,脚步踉跄后退。

他显然是认可了凌宿野的话,但他也陷入深深的懊悔中,他当年明明也是朝着这个方向思考过的啊——当年他要不是因为怕事儿,要不是因为担心影响仕途,而听从了地头蛇师爷的话,那这一场冤屈是不是就不会埋藏三十年之久?

可现在即便能发现其中一具骸骨就是凶手,可这人都成骸骨了,还怎么找?

世上最难的并非冤假错案不得沉冤得雪,而是水落石出之时,错失关键证据啊!

凌宿野从怀中再次掏出两张纸,正是当时在妖域内呈递给太守的那份。

“大人,这是草民在坟冢中所找到,草民眼盲,不知其中记载何事,还请大人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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