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不错。”
保罗最终还是捡起了一点他的良心,回转酒吧叫上了康纳和乔恩。乔琳也带上了她合作的乐队成员。
“viovelvet,”保罗好奇地问,“你们这个乐队名字跟你有关吗?我听到酒保叫你维奥莱特,vio是指violet吗?”
围坐在铁板烧桌子前的乐队成员们都大笑起来。
乔琳摇了摇头,笑着说:“不,事实上,vio实际上是violent的意思,不过我们的贝斯手兼‘经理’史蒂夫认为名字带着暴力的乐队将来不好在国家电视台演出,所以缩写成了vio。“
乔琳说到这里的时候挑了下眉,“你知道的,要勇敢做梦嘛,我们说不定会很出名呢!我其实才在这个乐队演出不超过两个月。我过去在纽约混。”
贝斯手史蒂夫耸了耸肩,“在乔加入我们之前,我们就叫这个名字了,她来了以后我们的观众以为vio是指维奥莱特,它就变成了乔的艺名。”
主音吉他手罗德补充道,“我们过去的主唱退出了,我们约定不再使用旧名字了,所以viovelvet其实也算是新名字。”
乔琳促狭地说:“快问他们乐队过去叫什么?”
一直没说话的鼓手罗拉突然出声:“baby。”
保罗惊讶地挑了下眉。
乔琳欢快地补充道:“过去四个人,他们的姓氏刚好是布鲁克斯、阿普顿、贝利和约夫,首字母是baby。那个阿普顿男孩去念大学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非要找个姓氏首字母是a的主唱。”
“还得会弹吉他,不用太好,能扫弦就行。”罗拉补充道。
罗德笑着喝了口啤酒,开始揭乔琳的短:“说实在的baby这个名字很称乔,她在纽约的时候被叫成是doll。”
乔琳翻了个白眼,“我很讨厌那个。”
保罗理解她讨厌别人轻佻地叫她“娃娃”,却觉得她现在这个顶着两个可爱发髻的造型实在没什么说服力。他轻笑出了声。
他飞快地了解了这一圈人:史蒂夫·布鲁克斯是乐队的发起人和贝斯手,还充当乐队经纪的角色,年龄也最大,跟保罗同龄,21岁,刚从ucla毕业。
罗拉·贝利是乐队的鼓手,比乔琳还小一岁,但已经从橙县艺术中学毕业了,她目前主要的工作就是给自己的父亲当助理,兼职在乐队敲鼓。
罗德·约夫,乐队的主音吉他手,跟史蒂夫是大学室友,同时也是罗拉的表兄,还没有毕业。
而乔琳则是被罗德拉入伙的,他们过去在纽约做过一段时间邻居。
他们这个组合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专职搞乐队的意思,除了史蒂夫和罗拉外感觉都像是在玩票。
保罗在加深对乔琳的理解的同时,乔琳也增加了一些对保罗的认识——
他是个21岁的电影制作助理,在不同剧组工作,上一份工作是一个儿童问答游戏电视节目的制作人助理,最近刚刚从纽约大学电影学院退学,准备拉个剧组拍摄一个新短片。
事实上,在比安卡指出他就是那个他们高中时期的风云人物“保罗·安德森”之前,乔琳真的没有想起来这一点。她只在蒙克莱尔预科待了不到一年,那个时候她是一年级新生,保罗已经是毕业年级的大孩子了,他们处在不同的朋友圈里。
不过她那个时候确实知道他。他是高年级孩子里最能折腾的那个典型人物,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学校,在外面折腾着拍短片,算是校长重点关注的对象。老师们既觉得他太闹腾,是个麻烦精,又会觉得他确实非常有才华,而且很可爱。
他在女孩子那里也很受欢迎。
想到这里,乔琳轻轻挑了一下眉毛。
酒足饭饱后,一行人终于决定结束这一晚上的喧闹。这一圈人里有三个女孩子,他们决定分开送她们回家。
“蒙德纬尤路,”保罗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乔琳,“这距离我家就一个街区。”
乔琳朝着他眨了下眼,笑着说:“所以你得送我回去。”
保罗笑起来,“这是我的荣幸。”
跟其他同伴道别后,乔琳看了一眼他的手腕,“你能告诉我几点了吗?”
保罗抬起手表给她看,“10点零5。”
乔琳倒吸了一口凉气,“该死,你开车了吗?”
她一问完就又叹了口气,“你喝酒了,对吧?”
保罗轻笑起来,“你有门禁?我们可以打车。”
乔琳无奈地点了点头,“10点半。”
“别担心,公主,”保罗调笑道,“我们会准时赶到的。”
为了这个称呼,乔琳略有些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保罗见状笑得更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