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爱生恨

听听。

这命令人的语气。这居高临下的语法。这颐指气使的每一个字。

有一瞬间,凯莎在心里尖叫:草你!今晚她不去庄园了。就为着达米安的这句话!她才不想让达米安自以为是地认为她服从了他的命令。

她想唱反调,她要唱反调!

凯莎想了想。再想了想。

然后她说:“当然了,我会留在庄园吃晚餐。刚刚我才答应提姆今晚庄园见。”说话的时候甚至不自觉地打直了背脊。

达米安的回应是一个特别尖锐的冷眼。

凯莎往后靠上椅背,舒畅地吐出一口气。

这局算她赢。

所以。

这就是凯莎和达米安的相处现况;针锋相对,暗流涌动。

坦白讲,凯莎都想不起来、他们的关系是从哪时后的哪件事开始变得这么差。

就她个人而言,绝对是她十七岁那年,永生难忘的出道舞会事故。

不过,就达米安而言,可能更早?毕竟达米安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纠正她语法中的错误和发音。

讽刺的是,达米安实际上可以是除了她(和提姆。不知何故,从提姆的后青春期开始,他和达米安就不再那么亲近了)之外、所有其他人的教科书式理想大哥──

达米安聪明,英俊,高大,强壮,富有,能力极好,气质出众,英勇且责任心强,又爱护动物和孩子。

所有在他羽翼下长大的年轻义警、都必须和必然地崇拜他,仰望他,将他视为人生最高目标、或人生最高择偶目标。

任何人都会说,一个能严格却不严厉地指导你、同时用他所有的时间和金钱来宠爱你的兄长,会是你所能想象的、最好的兄长。

而达米安?远远超标。

重点中的重点是他护短,特别特别护短。

能想象当这样一个哥哥,这样的一个达米安,出现在校门口接你下课,或出现在家长会上、辗压其他孩子的家长时,那种心满意足和优越感吗?

这就是韦恩家所有孩子的待遇。

包括十六岁前的提姆。

起先,凯莎认为她有点被达米安忽略了。

达米安给她的宠爱、大概只有他给其他孩子的十分之一,没人能否认这点。

有阵子凯莎试图说服自己,这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她既没被布鲁斯领养,也不是个奥尔·古尔。

可当她发现,达米安是如何照顾泰坦中的野兽小子、和他可以为了渡鸦下地狱时,凯莎的血沸腾了。

理智上凯莎知道,野兽小子性格讨喜、又可以把自己变成毛茸茸的大老虎,大家都喜欢加斯,有谁会不喜欢加斯?

而瑞雯,瑞雯和达米安交往过。瑞雯可是达米安的初恋。

凯莎知道这些。道理她都懂。

但!她几乎能算得上达米安的半个妹妹!

如果凯莎能回到十年前,见到十四岁时的自己,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从对达米安的疯狂且深沉的迷恋中打醒,打到为止。

暗恋达米安已经成为她生命中最大的痛苦和耻辱,她想不通,像自己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为何要如此想不开,继续把青春年华、耗费在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看她的男人身上。

她是说真的。不管是耻辱的部份,还是她人见人爱的部份。后者可是有斯莱德亲口保证,要是她不够可爱,斯莱德早就对她失去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