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你们是在做一件伟大的事情,肯定不会轻易成功啊。"

"小哥哥加油呀,明天继续奋斗。"

陈澈没想到,这些话会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每一次,她都能给自己带来新的惊喜。

今天他们算了大半个月的数据终于有了结果,和试验所需的数据还差一大截,甚至比上一次试验数据还差。

这就意味着,离想要进行第二次试验的开始都有很长的路要走,队里的气氛低沉,很多人开始怀疑,他们真的能成功吗?国外这项导弹技术都已经成熟了,而他们连起步的测试都很艰难,真的可以比学赶超别人吗?

但此刻听着宋明月的话,陈澈又有些释然了。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正如她所说的,成功不会轻轻松松,他们这么拼命在干,不正是因为这件事很难吗?

如果难就要放弃,那么又怎么会有如今的新中国,长征两万五千里都能走过,雄关漫道真如铁,这么简单的道理他都没有想得明白。

陈澈握紧筷子,抬起头,神色比刚才舒展了许多,眼睛定定地看着她说道:“明月,谢谢你。”

"不用谢,任何人面对失败都会沮丧怀疑的,你这是正常的反应,觉得不开心今晚就放肆一下吧,不用有太大压力。”她四处瞄了瞄,发现家里没有酒,语气顿时有些遗憾:“如果有酒的话,我们还可以喝点酒,借酒消愁效果会更好。"

陈澈有些吃惊:“你还会喝酒?”

“会喝啊,你是不是觉得女生不应该喝酒?”

“不是。”陈澈不太好意思说,因为他自己是滴酒不能沾,有时候战友一起出去吃饭,他也几乎不会喝酒。

宋明月就不一样了,她不仅会喝酒,而且酷爱喝,每天晚上睡觉前喝点酒,睡眠都会好很多,不过来到这里后,宋明月失眠的毛病就好了。

而且想来,这个年代酿的酒应该也不会太好喝。

她本来还想跟陈澈说自己要上夜校的事情,见他心情不佳,便也没再多话,吃完晚饭就各自回屋内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陈澈早早就去了部队,宋明月也没有闲着,一大清早就打算去趟集市,昨天她有问过殷秀梅陌城集市怎么走,殷秀梅告诉她明

天早上正好逢赶集,想去买东西的话一定要趁着赶集去。

宋明月快出门的时候,外面太阳已经渐渐大了起来,今天气温应该不低。

她超级怕晒的,以前出门,必须要涂一层厚厚的防晒霜,做好各种防晒措施。

可现在手头上什么都没有,在家里找了一圈,连一顶凉帽都没有翻到,最后宋明月突然想到有从平城带了一条白色丝巾,正好可以扎在头上遮遮阳。

而且她今天恰巧穿了一条深紫色的连衣裙,搭配上白色丝巾,显得洋气又高级。

宋明月满意地照了半天镜子,忍不住想为自己时髦的眼光点个大大的赞,这才不慌不忙地出门。

这次上集市要买不少东西,家里虽说被收拾干净了,却也只能说很普通,跟寻常人家区别不大,不符合一向追求精致生活的她。

因此这次上集市,宋明月已经想好要买一些屋内装饰品,墙上的水泥有些蜕皮了,肯定要买几张海报将它遮盖住,堂屋一眼望去,显得空荡荡的,如果在长桌两侧放两个花瓶,装些鲜花就再好不过了。

她很喜欢在家里养花,光是看着娇艳欲滴的花朵就能够让人心情好起来。

最重要的一点,床上的被单和被套都太丑了,两个颜色完全搭配不起来,一定要买一套好看的四件套,要是找不到的话,宋明月打算去裁缝店里定制一套。

宋明月一边走一边在脑海中默默过一遍要买的东西,到了门口,恰好碰上了也准备出门的邻居。

女生个头看着很高,目测有170cm左右,年龄看着比她稍微大一些,女人好奇地将目光投射过来,宋明月也就敷衍地点点头。

这个女生名字叫张静静,不久前刚从内蒙那块过来的,她丈夫所在的部队跟陈澈不在一块儿,语言也互相不怎么通顺,只不过恰好房子被分到了一块,两家一点都不熟悉。

不过这次张静静却主动打招呼,把宋明月叫住,不理解地问:“你头上扎个丝巾是做什么?”“哦,天气太热了,我怕晒,扎个丝巾挡挡太阳。”

张静静:“你就是陈澈营长刚从乡下带来的媳妇儿吧?”

张静静父母都是双职工,家里又住在内蒙省会,因此从小在家就是个小霸王,说话更是直来直往。

宋明月可不惯着她,淡定地怼

道:“怎么啦?瞧不上农村?姐姐你这个意识形态有问题啊,新中国是农民当家做主,要是让人你瞧不起农民,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张静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话有什么问题:“谁说我瞧不上农民了,我只是觉得有些乡下人蛮不讲理,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有些城里人也会蛮不讲理,脾气差素质低的人哪里都有,不要扣上身份地位的帽子。"

“你真的是能说会道。”张静静其他不行,但对比自己厉害的人,她还是蛮佩服的,又巴巴跟上前说:“所以你扎个丝巾真的可以挡太阳吗?”

宋明月冷冷道:“不知道,多少可以挡一些。”听到这话,张静静也回家翻出了一条丝巾。

她们家乡那边一直风吹日晒,张静静一直以为所有人皮肤都跟她一样駿黑,直到来到家属院她才晓得,原来南方姑娘皮肤大多水嫩,因为这一点,她撑了那么多年的骄傲自尊心,第一次受到强烈打击。

可张静静对着镜子系了半天,就是系得没有宋明月好看。

她又拿着丝巾,一路狂追下去,这才将宋明月喊住:“我不会系丝巾,你能不能帮我系一下。”

"不能,咱俩不是一路人,在你眼里我不是乡下人吗?我一个乡下人不爱和城里人做朋友哈。"宋明月对她并没有好感,才不愿意多搭理。

"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好吧,我跟你道歉,我不应该瞧不上乡下人。"

张静静以前倒真的没有这个想法,只不过她有个好朋友,是从乡下来投奔她叔叔一家的,开始两人玩得很好,后来张静静暗恋一个男生,天天给他写情书,因为叔叔家离男生家近,张静静就让朋友帮忙递一下,还经常和她分享她搜集的关于男生各种小秘密。

结果过了三个月,他俩反而好上了,男生家里不让他娶乡下人,两人闹得要一起去跳河,张静静忍着心痛替她出头,可到最后她才知道,原来她写得那些情书,朋友都是以自己名义送给男生的。

自那之后,张静静就开始对乡下人这个称号避而远之,不过听到宋明月这么分析,她又觉得有些道理。

她虽然性格嚣张跋扈,是非对错还是分的,说错了就道歉是她一直的做事风格,便大声地道了歉。

宋明月这才转过身,拿起她的红丝

巾,皱着眉头看一眼,“你穿得绿色褂子,配上红色丝巾会很奇怪,要么换一下衣服,要不换一下丝巾。"

“那你能等我一下不?”

赶集要趁早,此时大多数人恐怕已经到了集市,反正也是来不及了,有个人作伴还能说说话,宋明月在她的邀请之下,又返回来跟着张静静回家了。

从她家门口,一眼就看到了半边风干的牛肉干。

牛肉干啊!这在现在可是个大户人家。

张静静似乎注意到她的目光,豪迈地问:"你喜欢吃牛肉不?等下回来我割一些给你。"

"你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