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斯源调皮地将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嘘声手势,“秦总可要保守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你说。”
“我认真观察过白鹿一周时间,发现他每次工作前都会喝一口酒。”
“喝酒?”
“我问过他原因,可他不说,只说让我试试就知道了。”
“没听明白。”
“我当时也不明白呀。”秦斯源用三脚猫工夫倒好两杯酒,一杯给自己,另一杯推给秦冕,“不过后来我喝明白了。”
秦冕接过杯子一饮就是半杯,“酒精能使人神经兴奋,与客人聊天时会产生更好的气氛?”
“对啊,但不全对。”男孩毫不犹豫,突然一个干脆转身就跪在地上,“虽然公关与客人同坐,但其实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位置。”
“我猜白鹿一定不喜欢这份工作和他的大部分客人。甚至可以说是,他觉得他们恶心。毕竟我不止一次见他跪在厕所里掏喉催吐的样子,他的表情看上去痛苦极了。”
“可我们又碰巧长了一张看得过去的脸。不做可惜,做了后悔。”
怎么办呢?
“这时候啊,就有了工作前的那一口酒。要取悦别人,得先说服自己。”秦斯源同白鹿一样,喝酒上脸,精巧的眼骨下像涂了一芽胭脂,“我之前不晓得他也是新人,第一次被秦总嫌弃后,可难过了。我问白鹿,要努力多久才能做得像他那样,能得到秦总你这种人的青睐。”
“那个男人说话时眼神特别柔软。”男孩刻意模仿白鹿的口气,“他跟我说,一直保持努力最好。在这种地方,必须体面地穿着衣服成为别人脱光陪睡都无法替代的,才不会被轻易抢走客人。”
这正是秦冕不久前刚见识过的白鹿。外柔内刚,凶狠倔强又一意孤行。
他分明长着张八面玲珑的脸,却多余一颗清峻傲冷的心。就那副柔弱得一捏就碎的小身板,非得不知好歹去举一把千斤重的剑,剑尖还对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