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 章 提灯

沈提灯六岁时,曾被母亲带到过永宁侯府中玩耍。

永宁侯府的世子妃是娘亲的手帕交,时年六岁的沈提灯并不懂什么叫手帕交,他只知道,娘亲与世子妃凑到一起,会从晌午时一直聊到傍晚时,也不知道哪有那么多的话要说。

他曾听过两耳朵,大意便是谁家的铺子得了新的好看头钗,谁家的姑娘和谁家的公子暗地里私会——娘亲竟然还与永宁侯府的世子妃讨论给他定娃娃亲。

沈提灯可不想要娘子,太累了,他爹回府里天天得伺候他娘,他才六岁,便也要去伺候人吗?

爹一十六才成亲,伺候娘子伺候后半辈子,他六岁便要开始伺候了,活生生早了一十年!

沈提灯难受极了。

他知道,娘和爹虽然嘴上不说,但是背地里都嫌他蠢笨,娘还说,日后叫他入赘去一好人家,省的瞧了烦心,可是入赘的能有什么好人家?他是个上门女婿,日后会不会吃不饱饭,穿不到好衣裳?

沈提灯站在永宁侯府的亭台水榭里,感受到了一丝来自生存的危机。

小小的沈提灯决定当个聪明人。

没办法,不聪明的孩子,要被爹娘送去当赘婿啊!

当沈提灯面临着亭台水榭,发下重誓,决心做个如同他父亲一样的锦衣卫指挥使。

当天晚上,沈提灯在与父母用饭时,便提出了这个宏愿。

沈提灯觉得他距离上位并不遥远,只要他爹下来了,他就能上去,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爹什么时候能下来给他让位。

饭桌上寂静无声,父亲与母亲两人放下碗筷,彼此对视了一眼后,母亲不言语,父亲只看了他一眼,道:“你十一岁时,再谈此事吧。”

沈提灯不服气:“我现下就能谈!我已是大人了。”

才六岁的孩子,就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理论了,自认为比母亲跑得快,满园的仆从都抓不住他,那他便应该能做一点“大事”。

整日守在院子里读书像什么样子!他就该跟他爹一样,提着把绣春刀走出去,走到哪儿都耀武扬威,谁见了他爹都要下马行礼!

沈蕴玉抬眸看向石清莲。

以沈蕴玉自己的标准来看,六岁的孩子,应当能经些事了,因沈蕴玉自己六岁的时候,便已是家破人亡去街上跟野狗抢食了,后在街上靠

拳头打下了一条小巷,当了个乞丐头头,因为人脑子好使,就被锦衣卫的一前辈定成了暗线,又过了几年,靠着给那位前辈卖命,进了锦衣卫,从最低等的力士往上爬。

沈提灯方方面面都比他当初强,起步都比他早,他幼时那有什么功夫?一口好药都吃不上,沈提灯却自年幼时便被他以药浴辅身,拿最好的药一点点滋养,六岁的孩童,力气都可比成年男子。

想来,也是能受得住些血腥场面的。

石清莲被他瞧了一眼,便知道沈蕴玉是在询问她的意思,好歹是他们俩人的孩子,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要真被沈蕴玉给练坏了,沈蕴玉也怕她生气。

“去瞧瞧吧。”石清莲只叹气:“你不给他见一见,他不老实的。”

石清莲这几年总算知道什么叫“可怜天下父母心”了,养这么个孩子,说是孩子,不如说是祖宗,怕他成器,又怕他不成器。

且,沈提灯实在是胆大,就算把他留在府中,他也能自己跑出去,满院子的私兵都抓不住他,再过两年,估摸着沈蕴玉都不好摁住人了——总不能真把孩子往死里打啊!

还不如拎出去,让他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

“好。”沈蕴玉只点头应了一声,便侧头与沈提灯道:“用膳吧,今晚,为父带你去北典府司走一走。”

沈提灯兴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