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甜酒镇酒馆的时候,赵喆走得很依依不舍,像大姑娘出嫁,一步三回头。
琳送到门口就被雷梅苔丝拎了回去,看她泪眼汪汪的,老太太觉得很好笑,在这个虚拟世界,哪里来的那么多真情实意?“说不定这臭小子很快就遇到个别的好看姑娘,扭头就把你忘了!”
琳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如果她知道赵喆之前还惦记着现实世界里的宋惜瑾,一定不会这么坚定了。
那边赵喆顺着小路走到捕风山上,来的时候,他被老乔包得像个粽子,一路扛着也没看到什么风景,此时走回头路,满眼都是惊奇与新鲜。
天捕风山上又多了许多野生动物,不用想也知道,黑塔圣井那边,库伊伯这些天一直没闲着。
动物们不懂什么虚拟与现实,在这里能否生存下去,与本能和智商有很大关系。脑域发育不高的低等动物天生就是移动口粮。
那些高等动物就进化得比较厉害了,有的像人类一样融合了其他物种的特点和优势,有的力量和速度都有大幅提升,所以每一个动物都不能以常理论之。
比如眼前这个挡住了赵喆去路的动物,明明是一只有着长长獠牙的白色野猪,可个头却肥硕巨大如同河马,额头上还有一根犀牛角。它死死盯着不远处的赵喆,蹄子刨着大地,似乎马上就要冲过来的样子。
赵喆悄悄向左挪了挪,那肥硕的猪头立刻跟着转了过来,他又向右走了两步,巨型野猪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直挺挺地冲撞过来。
赵喆赶紧侧身想躲,可突然发现无论是往左还是往右,都要面对一根明晃晃的獠牙,这头野猪不光身体巨大,原来头也是又扁又宽,两根獠牙和一根犀角像三叉戟一样排布,一般人根本避不开。
电光火石之间,赵喆只好高高跃起,擦着犀角躲开这致命一击。
野猪冲出去很远才停下,它晃了晃头,似乎不明白对方去哪了,在这里横行了几年,所见生物全都被重力束缚在大地上,它几乎忘记了有跳跃这种事情。
等到野猪转过身的时候,赵喆已经骑在了他背上。
“多好的一个坐骑啊,跑得快还不怕撞。”赵喆也是在跃过野猪的后背时突发奇想,觉得这个宽阔的后背一定很舒服。“好好听话,以后你就是我的布加迪威猪了!”
野猪感受到赵喆骑在背上,十分愤怒,一会儿撅起屁股想把他掀下来,一会儿又撒开四蹄狂奔,试图把赵喆颠下来,前两种办法都没有效果后,最后这只野猪实在没办法就使用了最笨但是最好用的办法,就地打滚……
赵喆当然不能让它压住,立刻就跳了下来。
那野猪察觉赵喆跳下来,嘶吼一声爬起来又朝赵喆冲撞过来。
相似的一幕又一次发生,赵喆又跳到了它背上……
如此反复,折腾了很久。赵喆铁了心要制服这头野猪,就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贴在野猪的背上。那野猪也是没了脾气,最后索性不管赵喆了,要么自顾自随地乱走,要么就地呼呼大睡。
赵喆磨尽了野猪的耐心,心情大好,他拍了拍野猪硕大的头颅:“喂,你听得懂人话不?”
那野猪似乎烦透了,嚎叫一声,又是打滚、撒泼、拿獠牙戳赵喆。
这次,赵喆决定给这头野猪点颜色看看,经过这么多次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大家也应该相互了解下实力和脾气了。
一个侧翻,刚好避开攻击的时候,他的右手食指像划火柴一样,从野猪的后背上划过。
有一条白色的火线从野猪背上燃起,一直烧到细细的猪尾巴尖,滋滋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