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灭绝无数生物,对行星来说只是不痛不痒的演变历程,站在行星角度,消磁后的另一个结果更严重,既轻质元素会更快地被太阳风吹向恒星系外围,主要就指氢、氦,尤其前者会导致行星水源逐渐干涸,当然这个过程需要上百万年甚至更长。
行星磁场,是液态地核流动与地壳自转不同步而形成的,其重点就在于地核必须是液态。这个理论在之前一直属于各种关于地磁猜想中比较小众的,但拉的消磁事件,为它按下了印章。
据事后调查,拉的软流层,比曾经记录的数据深了一千公里,消磁时地心或许还存在液态地核,但也在进一步冷却。消磁事件之后,磁场并非永久消除,还会出现阵发式磁场、乱流磁场,像什么南北极对调、南极跑去赤道之类的,一天发生几次都不奇怪。
拉,与在它地表生活地生物,并不是唯一地受害者。
根据曲速航行能力进步后的溯源调查,当时在两个世纪内,有两颗移民星消磁,另外还有三颗也已经接近那个时代算出的理论临界点,其中有两颗悬崖勒马,开始降低地热利用比例。
这个调查,也终于把地热危害推到所有移民星面前,当时的人类联盟,既大银河高等智慧生命联合体的主体前身,通过了一项强制法案,《关于地热资源利用的限定办法》。
《办法》中规定,当某行星地热利用达到危险水准时,联盟有权对相关设备进行强制拆除。
不过当时还是主要用人来管理移民星,执行起来有很多欺上瞒下之类的问题,所以,第三起行星消磁事件毫不意外的再次发生。
第三次消磁事件也是最严重的一次,受宇宙辐射影响,三年内死了至少五十亿人,剩下的也没有全部到太空,还有四十亿左右不得不常年居住在地下。
然后,出台了《地热利用强制法令》。
《法令》就比《办法》严格太多了,它规定任何个体和团体研究或制造地核类地热设备都属于反人类行为,量刑按行星本地法律顶格判处,行星管理方未能执行该法案的,将取缔自治权。
后来各方扯皮,也考虑到有的地方在初步开发时,的确有使用地核地热的需求,《法令》进行了两次修改,增加了附属条例,变成了现在能看到的《地热管理法》。
《地热管理法》允许行星根据需求,申请地核地热利用额度,经过其他行星专家团考察后认为的确有需求的,可以特批设备,每套设备都有唯一编号,需要在大银河联合体进行不限时备案,随时回访。此外,最远热采集点在地下两千米以内的轻型、可移动设备,允许酌情使用。
总之,为了地热的事情,人类付出了超过一百亿人的生命,是移民时代的黑历史,至今还有消磁行星上,有居民没有脱离宇宙射线的死亡威胁。
作为一款平台级游戏,《星球战略》可以弱化本土形象,但也必须遵守大银河联合体的法律框架,结果就是章鱼都九级了,也看不到地核地热这种实惠的设备。
给米罗他们买来的地热发电节点蓝图,就属于轻型地热设备,这玩意要说发电量真的比较一般,比太阳能略高一点,一个节点30电,而且因为关系到地热黑历史,这类地热设施不会受任何科技加成。
相对于发电,地热发电节点这类东西在现代,主要是用于调整行星环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