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炸场子去!

原主从一岁时阴阳眼觉醒,便不断见到鬼魂,作出常人难以理解的疯癫举动,被断定为痴傻。

故此,原主从来没有测试过天赋。毕竟一个傻子,就算天赋异禀也无法修炼。

但在原主十三岁那年,其他孩子正在测试,原主无意间溜进去,刚靠近九魂琉璃珠,琉璃珠便宛若注入浓墨,同体纯黑。

如此诡谲之景,世间闻所未闻,应为不祥。家主大骇,即刻封锁消息。

但在夜如凤的推动下,纸还是没包住火。家主只能送走原主,送到了夜如凤提议的荣城。

为了使自己完全不被怀疑,夜如凤特意等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借寻神兽的理由,杀人夺眼!

后来便是夜九来后的事了。

既然原主没有测试过,那她就去测试一下,也好为日后修炼打下基础。

以她灵魂的资质,不叫炸场子叫什么?

夜九修炼魂力的天赋自然是绝无仅有的,若非有肉体的束缚,若非怕神界发现,这人界能有她的对手?

她都不能叫修炼魂力,她的魂力早就登峰造极了。

只是让这幅躯壳完美接纳属于她的力量,不被神界发现她逃出冥界了而已。

就是不知道这具肉体的修灵资质如何。

差也没关系,天材地宝和丹药,可劲儿往上堆就是!

“测试而已嘛,干嘛这么早。”

说着说着,小汤圆就打了个哈欠,趴在夜九脖子上揉眼睛。

“当然是去搞身行头了,被别人发现我是绝世天才,不得惹出麻烦?”夜九一边说,一边瞬移出高墙,来到街道上。

天色刚有一抹白,街道上人迹稀少。

由夜九的眼睛看过去,一片又一片的灵魂还躺在床上呢,再不然就是在房子里洗漱吃饭。

这正是她顶着这张青面獠牙的脸到处跑的好机会。

夜九看不到字,便叫小汤圆:“哪个是成衣店?”

“哼哼,这时候果然还得看博学多识的本神兽啊!”小汤圆嘚瑟地扬起下巴,伸出小短手,“那个。”

成衣店还未开张,大门紧锁。

夜九环顾四周确定无人,脚下魂符一闪,挪入店内。

模糊的衣服轮廓被挂在架子或墙上,她看了一圈,挑中了一件深黑色的长斗篷。

在她眼里是黑色,实际上并非黑色。

小汤圆看着夜九披上暗红色斗篷,露出纤巧的下巴和红唇。

仅是随意勾唇,便是殷艳泣血的妖冶彼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