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房地产的话,资金投入应该会比较大吧?”马忠义开口问道。
“资金的话可以从银行贷款。不过根据我的计划,前期我们还是以囤地为主,附带着做一些上游产业链。等过个三五年,再开始做住宅。”李卫东回答道。
……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住房比较紧张,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国家也鼓励单位自建住房,然后以福利的形式分给职工。
早起的时候,单位的福利房还有政府的拨款补助,毕竟那个时代的企业都是国企,利润都上交给了国家,要盖房子的时候自然是得跟国家要钱。
国企所得税改革以后,企业可以留下一部分利润,福利房也演变成企业出大头,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再到后来干脆就是企业全部出钱,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单位自筹资金建福利房,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全部由企业出钱,房子建好以后,职工按照级别、工龄、年龄、家庭人口、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分房,各单位的条件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吃大锅饭。
后来又出现了职工出一部分资金,单位出一部分资金的形式,相当于是职工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一套房子。
有些效益不好的企业拿不出钱来,干脆就让职工出全款,不过这个全款主要是建筑费用,土地一般还是单位出的,所以建房成本也比商品房低很多,依旧可以算是福利。
1998年,国务院决定停止实施了四十多年的分配福利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也就是让大家买商品房。
这个政策在199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兴建的福利房,到了2000年的时候,基本都分完了。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后,房子便成为了中国人一辈子当中最大的一项消费。
房产历来是与金融脱不开干系的,一套房子那么贵,不靠贷款的话,怎么能买得起!
因此早在1992年,国内的银行就开始了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中国第一笔的个人住房贷款,是建设银行的上海分行,在1992年5月发放的。
到了1994年的时候,《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从按时起房屋贷款在中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997年发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将房屋贷款的最高比例定位70%,当时的贷款年限最高为20年,1999年又上浮到25年,随后又改为了30年。
1998年4月,国家正式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此后个人住房贷款全面的开放。
然而在那个时代,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贷款买房却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超前消费的概念,大多数人还是热衷于储蓄。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提前把后半生的钱花掉买一套房子,简直是不可思议!甚至很多人觉得,去银行贷款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因此早期办理房贷业务的人,基本都是江浙一代的生意人。江浙人那种敢拼敢闯的性格,让他们成为中国首批的房奴,也让他们吃到了商品房的第一波福利。
除了传统观念制约之外,九十年代的时候,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而已比现在严苛的多。以当时的贷款标准,普通的老百姓是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
举个例子,当时国内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很多单位会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而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就会将申请人有没有住房补贴,当成是否批准贷款的重要因素。
如果单位里有住房补贴,那么申请住房贷款就比较容易,而如果单位没有住房补贴,申请住房贷款就比较困难的。
再比如,按照当时的规定,申请个人贷款是需要有偿还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但真正落实的时候,银行往往只接受单位担保,而且普通单位还不行,得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银行才会认可。民营企业职工想要获得贷款,难度非常的大。
总之按照当时的标准筛选下来的话,大部分人是申请不到住房贷款的。
国家也意识到贷款标准比较高,但又不能直接降低贷款的门槛,以免造成信贷的风险,于是便在2000年,出台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办法》,将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合法化。
有了置业担保公司,普通老百姓办理贷款变得容易起来,这也就成功的刺激了整个房贷的市场。
最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是,《管理办法》出台的第二年,温州炒房团便诞生了。
如果没有担保公司,办理房贷的资格还跟之前那么严格的话,温州炒房团也没有那么多资源去炒房。
没有了炒房人,房价未必能便宜,但肯要比现在更加理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