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事,钱转到我账上以后,替我去一趟国税局,把税给交了。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任务嘛,这个节骨眼上,我可不想被人抓到把柄!”李卫东开口说道。
“好的,我马上就去办这件事情!到时候把纳税的单据给你送过去。”王凯平开口说道。
“对了。过两天,帮我散个传言出去。”李卫东阴沉的笑了笑:“就说厂里的账上没有钱了,这个月的工资会拖延几天再发放,还有奖金也会取消。”
……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1980年公布的,之后历经多次修正,终于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而在十年代,个税法并没有有很严格的执行,毕竟那时候刚从计划经济时代走出来,国家的发展程度也不高,便是想收缴个税,也受到很多客观条件的制约。
1980年制定个税法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规定,像是工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哪有人会去真的缴税!
当时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依靠纳税人主动申报,但凡让人主动交钱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积极。
比如一个房东,把房子租给你,房东肯定把租金踹到自己腰包了,怎么可能主动去报税?税务机关也没有那个功夫挨个去查房东有没有缴税。
个税申报这种东西,是近几年才有的产物,在此之前老百姓都是闷声发大财。像是工资个税、稿酬个税这些提前扣了的,那是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