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六式与霸气

足技,通过超高速且具有威力的踢腿卷起真空斩击攻击对手,可轻易将目标劈成两半。

指枪。

号称具有手枪发射子弹的威力的技法,将全身的力量凝聚在食指上,以硬化的手指电光火石间放出一击,指尖有着子弹的攻击力,可以轻松贯穿人体。

“好厉害的招式,只是,我以剑术为主,体术为辅,可以不用修行那么多。”

布莱恩琢磨了一下,作为一名剑士,攻击力当然不会弱,所以布莱恩打算修行剃、月步和纸绘,增强自己的机动性。

在小册子的最后一页,还记载着六式的最高奥义,生命归还。

学会生命归还之后,就可以自由地控制身体、头发、内脏,只要把意识灌进去之后,就可以自由控制任何地方。

“我记得,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霸气的东西吧。”

布莱恩自语,霸气比六式还要强大。

每个人都拥有这种潜在的力量,与生俱来,气势、杀气、斗争心……操纵这些研究看不见的感觉时,意志力就能化为武器,这种强大的力量,人们称之为霸气。

霸气分为三种,武装色霸气,见闻色霸气,还有万中无一的霸王色霸气。

“霸王色是天生的,受到刺激就能觉醒,武装色要有很强的身体素质才能觉醒,只有见闻色,门槛没有那么高,随时都有可能觉醒。”

布莱恩想了想。

如果布莱恩能尽快掌握见闻色霸气的话,也许就不用修习六式当中的纸绘了。

“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还是先把剃和月步慢慢掌握吧,可能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毕竟我还是个小孩子。”

布莱恩收起小册子,开始进行早晨的体能训练。

两个小时之后。

结束了晨练,布莱恩回到了酒馆,开始给玛琪诺帮忙,有漂亮的老板娘玛琪诺和可爱的布莱恩在酒馆里,生意自然非常好。

下午。

就在布莱恩带着木刀去海岸边训练的时候,玛琪诺叫住了他。

“布莱恩,等一下,我有东西给你。”